关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项目暂停
时间:2010-05-21 17:24 来源: 点击:次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
关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
项目暂停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场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项目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0年6月20日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同农[2000]45号)和厦门市同安区土地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审批程序的通知》文件予以废止。
2、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农[2005]4号文件对区农业局《关于继续开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项目审批工作的请示》的批复,经研究,决定暂停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改变耕地用途项目的审批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同安分局
二OO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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