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土地争议>耕地>
非法改变耕地用途 广东东莞一村主任被判刑八个
时间:2010-05-21 17:24 来源: 点击:

  东莞市首宗因非法占用耕地案近日由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万江区水蛇涌村原村委会主任袁耀江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袁耀江在担任水蛇涌村委会主任期间,于去年7月5日召开村民大会,决定将该村一处耕地(面积8·995亩)作为建设果菜市场用地,并向万江国土所提出用地申请。万江国土所

  和市国土局勘查后认为是农村耕地,未予批准。但袁耀江置之不理,以村委会名义与篁村市政工程公司签定施工合同,进行填土。市国土局随即发出《停工通知书》,但袁耀江拒不签收,继续强行施工,造成耕地被毁,无法复耕。此外,袁耀江于同年六七月间,在没有向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村委会名义将该村两处耕地(面积分别为16·3亩和4·0607亩)进行填土,用作建外来工人集体宿舍的村民宅基地。

  东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袁耀江擅自将耕地改作他用,造成大量耕地被毁,遂以非法占用耕地罪作出前述判决。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