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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驾撞7车致路人母子惨死 终审判无期
时间:2018-07-04 10:36 来源: 澎湃 点击:

  南京零距离微信公号7月3日消息,2016年11月4日晚,在南京迈皋桥附近发生了一起因酒驾引发的惨剧:肇事车辆连撞7车,期间还撞上了一对正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造成9岁孩子当场遇难,母亲也因抢救无效死亡。

本文图片均来自南京零距离微信公号本文图片均来自南京零距离微信公号
  2017年8月9日,南京中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子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小虎无期徒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6.7万。而这起案件并没有就此挂上句号,一审判决后,被告和受害人家属都提请了上诉。7月3日下午,江苏省高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


  一审:朱小虎被判无期徒刑,赔6.7万元

  在2017年6月6日的一审庭审中,公诉人首次出示了案发时的监控完整还原了整个事发过程:


  2016年11月4日晚上9点半左右,朱小虎行驶到南京网板路时,撞击了一辆车后,不顾信号灯,继续行驶到华电北路,又与一辆车发生碰撞,但仍然没有停下,当行驶到华电北路第一个人行横道时,朱小虎的车辆占据第二车道后,行驶到公交站台附近时,与停靠在第三车道右侧的一辆银色轿车左前部发生碰擦,此时公交车正从第二车道准备变到第三车道靠站,朱小虎驾驶的车随后与公交车右侧发生碰擦,继续向西行驶,撞上了正在长营村公交站台等车的两名被害人,车辆还在继续前行,撞击停靠在非机动车上的其他车辆,最后撞在行道树上被迫停下。

  事发后,零距离记者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面对镜头,朱小虎大言不惭,称自己喝了两三两酒,而他能喝半斤,能有什么事?


  不过,在一审庭审中,朱小虎却推翻了自己在现场的说辞,声称身体不佳才饮酒开车,而对于事发经过已记不清。

  但经过司法鉴定,朱小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小虎作为一名有驾驶经验的驾驶员,在城市主干道酒后驾驶发生第一起事故后没有停车查看,不计后果继续高速闯红灯驾驶,再次撞击其它车辆及行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同时,鉴于朱小虎在庭审中对犯罪事实采取回避态度,且在民事赔偿方面也没有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一致,因此不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据此,一审判决朱小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法院支持了受害人家属主张的丧葬费、交通费及误工费,共计6.7万多元。而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索赔均没有支持。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受害人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在刑事上坚决要求判处朱小虎死刑。但由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家属对定罪量刑有异议的,必须提请由检察院抗诉。


  受害人家属情绪失控,嚎啕大哭

  在2017年8月14日,受害人家属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申诉书,但是两天后,检察院给出了答复,认为南京中院的一审判决刑事部分并无明显不当,没有重罪轻判,不符合抗诉条件,因此不再提请抗诉。之后,受害人家属只能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要求赔偿总计184万多元的损失。而被告方则认为刑事部分“量刑过重”,也提起了上诉。

  7月3日,江苏省高院审理后,作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这就意味着这一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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