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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亲戚出头撒辣椒面“辣”法警眼睛获刑
时间:2018-06-08 11:15 来源: 成都商报 点击:

去年年底,四川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准备执行一辆汽车时,一女子冲出来,声称车子是她的,谁都不能动。执行法官和法警准备将女子带离现场时,一年轻小伙子又冲出来,推搡抓扯不够,还一把抓起身旁店铺里的辣椒面,撒向法警。结果,法警眼睛被“辣”了,小伙子也遭了牢狱之灾,以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眼看亲戚被带走
小伙抓起辣椒面撒向法警
2017年11月22日,游仙法院执行法官魏凯与一名法警来到绵阳市涪城区一个综合市场,在一家调味品店铺门口,依法执行一辆汽车。但一李姓女子表示,这辆车是她的财产,她和前夫(该案被执行人)离婚了,不允许法院强制执行。魏凯立即联系法院执行综合组,再次核实车辆信息,发现该车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并没有进行过户变更手续,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
魏凯对李女士解释后,李女士依然不配合,抵抗阻挠执行,还与魏凯等人发生言语冲突。执行法官一行见状,便准备将李女士带离现场,此时李女士的侄子李华武(化名)突然冲过来,激动地与法官、法警推搡抓扯。冲突过程中,李华武随手抓起身旁调味品店摆着的辣椒面,一把撒向法警,导致其眼睛受伤。随后,魏凯赶紧报警,同时把受伤的法警送到医院。
以妨害公务罪
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2月23日,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华武犯妨害公务罪,向涪城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刑律。最终,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华武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对话法官
1.为什么要执行那辆汽车?
魏凯:案由是贾某申请执行何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车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
2.发生冲突的事实经过是怎样的?
魏凯:当时,我和一名司法警察刚结束在成都的执行案件,回程路上,申请人打来电话称,已经发现了车辆的具体信息。于是,我和法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扣押,该车此前已被我们法院查封。
3.法警受伤情况如何?对方是否对此作出经济赔偿?
魏凯:法警当时受伤严重,已经无法正常行走,立即被送往医院。对方没有做出经济赔偿,只是事后被执行人家属曾来看望过。我们法院认定法警为工伤,法院领导也前往探望。
4.本事件中,作为执行法官和法警,从自我检视的角度,有无不当行为?
魏凯:整个过程中,执行干警和法警严格按照执行程序进行,并且一直有案外人及其他群众进行现场监督。
5.面对如此突发情况,作为执行人员,应当如何做?
魏凯:首先,作为执行干警应该了解整个案件的情况,对于突发情况,要依规、依法、依程序进行处置。既要维护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又要保持法律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另外,想提醒大家的是,法院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公民有义务协助、配合法院的执行,任何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不得妨碍法院的执行,更不能使用暴力及其它方式抗拒法院的执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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