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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老太三告96岁老伴诉离婚终获准
时间:2018-04-11 10:26 来源: 现代快报 点击:

现代快报全媒体4月10日报道,耿奶奶和老郭是再婚,和很多二婚家庭一样,他俩的生活中因为子女的问题产生不少矛盾,甚至大打出手。88 岁的耿奶奶向法院第三次起诉离婚,要求和 96 岁的老郭离婚。近日,南京江宁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一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88 岁的耿奶奶当年是一名老师,而 96 岁的老郭也在这所学校的校办工作。两人认识前,都有过一段婚姻。由于都曾经是插队知青,相似的经历让他们走到一起。1976 年 12 月,两人登记结婚,不过这段婚姻并未得到各自子女的完全支持。
结婚后没多久,两人因工作原因分居。直到 1982 年 4 月,因老郭工作调动,两人结束了长达 5 年的分居生活,再次生活到一起。生活中,两人经常因为子女的问题在琐事上产生矛盾引发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团聚仅仅 4 个月,因矛盾重重,耿奶奶主动搬离家中。后来耿奶奶开起摩托车修理铺,而老郭来帮她一起干活,两人重归于好。
2010 年 7 月,老郭因为生病住院,出院后住在朋友家,两人再次分居。分居后,两人的感情日渐疏远,加之各自家庭成员及经济开支的纷扰依旧,耿奶奶便希望通过诉讼和老郭离婚。但老郭一直都认为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故不同意离婚。
在前两次离婚诉讼中,法院认为,两位老人虽然为家庭琐事有些矛盾,但感情并未破裂。考虑到二人结婚多年,且年事已高,再婚夫妻更应珍惜维护感情,双方的晚年生活仍需要互谅互让,多加沟通,互相扶持,因此判决对耿奶奶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2018 年,耿奶奶到汤山法庭第三次起诉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老郭表示愿意放手,解除婚姻关系,两人的老宅归耿奶奶所有,对其他财产和债权问题一并进行处理,双方约定老郭将其私有物品从耿奶奶的老宅中搬出。(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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