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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溺亡天鹅湖家属索赔败诉 管理单位被判无责
时间:2017-07-12 14:05 来源: 中安在线 点击: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去年4月23日凌晨3点前后,合肥政务区天鹅湖巡逻人员在湖边巡逻时,意外发现3双鞋子和3部手机,一直无人认领。当天上午,手机主人身份得到确认,是一男两女,男子为一公司员工,两名女生为省城一所学院的学生,下午13时前后,在天鹅湖南岸3人遗体被打捞上岸(本报曾报道)。此事发生后,有死者的家长将天鹅湖的管理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溺亡小伙的家人起诉管理单位

  据了解,起诉天鹅湖管理单位的是男性死者小军(化名)的家人,小军刚满20岁,舒城县人,事发前住在经开区一小区,是一公司的员工。

  去年4月21日晚,小军与两名女生饭后到天鹅湖公园游玩。次日凌晨3时许,天鹅湖公园巡逻人员在湖边坐椅上发现三部手机、三双鞋袜,以及啤酒易拉罐、零食、香烟、打火机等物品,呼叫无人应答后报警。

  当天13时许,公安机关将小军等三人的遗体打捞上岸。经鉴定,小军是溺水身亡。

  小军的家人认为,对小军的溺亡天鹅湖的管理单位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将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管理单位担责一成

  据了解,天鹅湖平均水深2米。政务区建设指挥部按照《合肥市城市广场游园管理办法》对天鹅湖进行管理,在湖边设置了“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字样的警示标牌,并安排人员巡逻。

  一审法院认为,天鹅湖是开放性的人工园林景观水域,由于水域面积较大且水深坡陡,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为天鹅湖水域的管理者,应当尽最大可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游客发生溺水事故。

  从事故现场情况来看,小军等人将鞋袜脱下,显然是自愿下水。当时为4月下旬,气温、水温尚不适宜在露天水域游泳,小军等人此时酒后夜间下水,极大增加溺水的危险性。因此,小军等人夜间溺水身亡,主要是由于自身不当行为导致。

  但是,如果政务区建设指挥部能加强夜间巡逻和防范措施,还是有可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小军等人下水,从而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综合本案各方面实际情况,一审法院确定政务区建设指挥部对小军溺水身亡造成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支付小军家人各项损失6万余元。

  上诉称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政务区建设指挥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驳回小军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他们与小军溺水身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天鹅湖作为园林景观湖,管理单位已在湖区设置了120块“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人员24小时巡逻,湖区管理者已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小军不顾危险提示,在深夜酒后自行下水,从而导致溺水身亡的后果,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小军家人表示,小军是在湖边趟水,滑下去导致无法上岸而溺水身亡,因此该湖存在安全隐患,而“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不是有效措施。

  二审改判管理单位无侵权责任

  合肥市中院审理认为,天鹅湖作为园林景观湖,目的是为了美化环境、改善城市面貌,作为向公众开放的公益设施,不具备戏水、游泳等功能和自然条件,并不具有营利性质。政务区建设指挥部对天鹅湖的管理活动也未向公众谋取利益,应负有保障游览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基本义务,而不应以其等同于经营者的严格安全保障义务。

  管理者在天鹅湖湖区范围内较为密集地安置了“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标志,且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逻。

  然而,小军是夜晚主动下水,当时气温、水温尚不适宜在露天水域戏水、游泳。小军对自身安全的放任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政务区建设指挥部安排的巡逻人员在发现小军遗留在湖边的手机、鞋袜等物品后及时寻找失踪人员并报警,处置行为妥当,并不存在延误救援的情形,因此对游客自行违反湖区的禁止性警示内容导致的损失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近日,合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小军家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事件

  巡逻队员救起轻生男子

  昨日下午两点钟左右,一名男子来到合肥市天鹅湖的北岸,他拿着一张纸,突然跳进了湖中。幸亏,此时有城管队员正在湖边巡逻。

  城管队员发现后,一边展开救援,一边通过对讲机呼叫其他同事帮忙。很快,一艘快艇也赶过来救援。救援人员发现,这名男子位于离警戒线两米的深水区,眼看头部就要沉入水下。两名队员来不及脱下衣服就跳入水中施救。所幸救援及时,男子很快被拉出水面。男子被救上岸后,坐在地上情绪激动,嚎啕大哭。

  这名男子操外地口音,救援人员问他身份等情况,他也不愿多说。据了解,他当时跳湖的时候手中拿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一些内容,其跳湖的原因,可能是被人骗了,因此感觉心灰意冷。随后,辖区警方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记者探访

  巡逻船劝阻市民下深水

  炎炎夏日,曾经发生在天鹅湖的一个个溺亡悲剧,历历在目。

  昨日傍晚时分,记者来到天鹅湖南岸沙滩位置,高温天气下,众多市民在浅水区玩水纳凉。岸边沙滩上,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有城管队员拿着扩音器提醒水中的家长“请家长看护好孩子,别让孩子去深水区。”除了在岸上巡逻以外,看到有家长或孩子接近第一道警戒线时,城管队员也会下水去提醒劝阻。

  记者看到,浅水区之外有两道警戒线,第一道警戒线外面水深一两米,第二道警戒线外面水深超过3.5米。第一道警戒线外面有巡逻船,只要有人接近,巡逻船就会靠过去提醒。第二道警戒线外面,有橡皮艇巡逻。一名男子赤裸上身欲前往深水区游泳,三名城管队员立刻将他叫上了岸。

  沙滩上除了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还有一张天鹅湖湖底的剖面图,图上面将天鹅湖浅水、深水、陡坡、凉水区等标注出来,警示牌上面还写着:“天鹅湖湖底部呈‘锅’状,湖底凹凸不平。浅水区、深水区交界处为斜陡坡,戏水易滑入深水区。夏季湖水表面和底层温差大,进入深水区易抽筋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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