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捡到手机网上转走1万多元获刑
时间:2017-02-22 11:11 来源: 三湘都市报 点击:次
本报2月21日讯 19岁小伙通过机主留在手机上的个人信息,将其微信零钱及银行卡中的钱转走。近日,邵阳隆回县法院审理了该案。
2016年2月3日,袁某在翻看弟弟捡的手机内照片时,发现有身份证和银行卡的照片,他便利用这些修改了微信支付密码,共转账12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同时,通过其父亲退回了被害人的手机及赃款,并取得了谅解。隆回县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袁某获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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