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大妈穿高跟鞋进车间 摔成十级伤残向公司索赔
时间:2017-02-22 09: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点击:

  南都讯记者张鹏 通讯员 黄彩华 钟小欣 在东莞一家鞋业公司工作的张阿姨,违反公司规定穿高跟鞋上班,因车间地滑摔伤。之后,跟公司协商未果,张阿姨起诉至法院,索赔9万多元。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在法官主持下,张阿姨和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支付张阿姨赔偿款4万元。
  50岁出头的张阿姨,在东莞市沙田镇一家鞋业公司工作。2016年7月22日,张阿姨穿着高跟鞋来到公司上班。走进成型车间时,因车间内地板比较湿滑,摔倒在地上受了伤。公司立即将她送往沙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全部医药费。经鉴定,张阿姨的伤情达十级伤残。张阿姨出院后,跟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等共9万多元。根据调查,事发当天早上,车间机器确实有排水到车间地板上,但张阿姨也违反了不得穿高跟鞋上班的公司制度。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鞋业公司支付4万元给张阿姨。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