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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两支枪支 福建漳平一男子领刑三年半
时间:2016-07-27 10:2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陈某某平时喜欢打鸟,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便通过街头广告贩卖“黑枪”的电话号码联系,购买枪支两支,并存放在自己租住处内,被公安民警查获。陈某某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6日披露,该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9月份,陈某某在漳平城区看到贩卖“黑枪”的电话号码,遂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在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一加油站附近以人民币4600元向一陌生人购买两支用射钉枪改制的枪支,并藏放在漳平市拱桥镇其租住处。之后,陈某某多次用所购买的自制枪支到山上打小鸟等。2015年7月2日,枪支在其租住处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枪支两支均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两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尚未给社会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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