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内蒙古村支书66刀捅杀“钉子户” 再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6-06-24 11:13 来源: 法制晚报 点击:

记者获悉,今天下午3时,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村村支书捅死“钉子户”一案,被害人家属接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被告人徐庆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徐庆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发回重审。

 

法院判决书

案件回放

2015年6月8日,《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独家报道了“通辽一村支书捅死'钉子户'”一案。建国村村民张荣为“钉子户”,向拆迁方索要赔偿款过高,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村村支书徐庆屹,便将其从家中约出来,持刀连刺对方,致对方不治身亡。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徐庆屹今年46岁,事发时任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人大代表、建国村村支书。

2015年6月2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庆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某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一审判决后,2015年8月12日,检察院认为量刑不当提起抗诉,认为被告人无任何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二审理应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随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6年3月23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日下午3时,被害人家属接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徐庆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