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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原副总经理被控受贿504万元 当庭翻供
时间:2014-04-18 09:1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3年前退休的原东航集团原副总经理陈海鞠,未能全身而退。2013年7月,他被上海市检察院执行逮捕,并因犯涉嫌受贿罪于当年9月被移送审查起诉。

    前昨两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海鞠涉嫌受贿案。然而,对于检察机关指控其退休前涉嫌受贿504万余元,陈当庭否认,对于其中最大一笔受贿,其声称所得钱款是其在澳大利亚赌场赌博所赢,并将钱款交由朋友托管。

    退休两年后被纪委带走

    根据资料显示,陈海鞠于1999年至2003年11月间担任中国民用航空空管局局长,2003年11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东航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去年6月8日,已经退休两年多的陈海鞠在家中被纪委办案人员带走。半个月后,陈海鞠突发心脏病,心脏安装了两个支架。7月30日,他被市检察院执行逮捕,并因涉嫌受贿犯罪于9月13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前天上午9点半,64岁的陈海鞠被法警带入法庭。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至2013年,陈海鞠为他人非法牟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04万余元。

    巨额504万余元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2001年至2007年,他为刘某在承接民航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的弱电工程中牟取利益;2004年至2013年,以借款或允许妻子收取顾问费等形式,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 236万元;2007年至2008年,在拉斯维加斯收取他人赌资2万美元,后又以借款名义获得60万元人民币;2003年,为严某的公司在工程招标中牟取利益,后严某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给陈海鞠赌资1.5万澳元;2008年,为马某承接东航废弃物回收及处理业务提供便利,2009年,马某送给其一件鸡翅木根雕工艺品。

    在法庭上,陈海鞠对检方的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表示自己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没有违反规定,甚至表示“可以与这些证人面对面对质!”对于检方提供的询问笔录等证据,陈海鞠同时表示,自己此前的自述材料和供述都是违心的。

    翻供称迫于压力才认罪

    昨天的庭审主要进行了质证。

    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多份证人证词,其中包括了陈海鞠本人的认罪笔录。公诉人提供的供词显示,陈曾经供认,在刘某承接民航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的弱电工程项目中帮助过刘某,但昨天陈在法庭上却辩称,他当时的供词有误。而随后陈的辩护律师也提出,陈在检察机关问询的时候,身体状况不佳,装了两个支架,不能受到刺激,迫于压力才承认的,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在相关证人证词中,马某的供词称,在认识陈后,为了和陈搞好关系,特意在打牌上输给他,最高一次输了5万,前后共故意输掉了二三十万元,另外还送过许多贵重物品。

    在陈搬到漕宝路的别墅后,为了庆贺搬家,马还特意去买了一个根雕,价值7000元,后来觉得礼轻了,又去城隍庙买了一个价值2万多的玉观音。鉴定部门经过鉴定,确定该根雕为鸡翅木,价值在5500元。

    对此,陈承认在搬进别墅的时候,马某是来过,送来一个根雕,后来嫌占地方,给了小舅子。

    是行贿款还是赌资托管

    随着庭审进程的深入,公诉员针对每项指控对陈海鞠询问,陈的情绪渐渐变得起伏不定,与公诉人在言语上的交锋十分激烈,审判长多次打断庭审,提醒其控制情绪、理性问答。“我这个人对钱根本没数,都是司机、秘书在管,有多少钱自己不清楚。”庭审中陈海鞠一再表示,在与别人的经济往来中,他都不会算细账。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是陈海鞠涉嫌为刘某在承接民航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的弱电工程中牟取利益。之后,陈海鞠以借款或允许妻子收取顾问费等形式,收受刘某给予的人民币236万元。

    陈海鞠对此辩称,这并非是刘某的行贿款,而是陈海鞠之前有笔钱在刘某处,后来买房子时拿回来的。对于这笔钱的来源,他进一步解释称,这是他去澳大利亚赌场玩,赢了56万元澳元,但是他觉得这笔钱他不方便带走,便让刘某帮忙。于是,刘某将53万澳元转到自己在香港的账户上。2004年,已调至上海工作的陈海鞠看中一套别墅,便让刘某准备260万元房款。于是,刘某提取了当初他寄存的这笔钱款。

    此外,检方还指控,陈海鞠涉嫌为冯某的装饰公司承接业务提供便利,之后,冯某在拉斯维加斯给了陈海鞠赌资2万美元,后来又以借款名义给他60万元人民币。陈还涉嫌为严某的公司在民航自动化系统工程招标中牟取利益,严某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给他赌资1.5万澳元。他还涉嫌为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等牟利,收受了马某给予的鸡翅木根雕工艺品一件。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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