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削发为尼出家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时间:2009-01-12 17:45 来源: 点击:次
萍乡市区一对再婚老年夫妻,因妻子削发为尼出家,丈夫便一纸诉状请求与妻子离婚。最终法院获准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据了解,丈夫姓李,80岁;削发为尼出家的妻子姓陈,今年57岁。他们是再婚夫妻,婚前各自育有子女。1994年,两人婚后生活在一起,感情较好,李某还不顾子女的反对,将婚前房屋过户给陈某的子女,每月退休金全部也由陈某管理使用。
2006年12月,陈某削发为尼,李某独自在家无人照顾,引起李某及其子女的不满。去年12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今年1月8日,因考虑到李某年过八旬,陈某又削发出家,对李某缺乏照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安源区法院审理后准许了李某提出的离婚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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