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妻子吵架纵火烧单位 被判刑10年
时间:2008-12-31 18:56 来源: 点击:次
一男子与妻子发生口角后,竟一把火将妻子单位的办公室烧得面目全非。2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纵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今年4月25日20时许,王某为生活琐事与妻子杜某发生争吵。为发泄心中怨气,当晚23时许,王军从妻子包内窃取办公室钥匙,来到妻子的工作单位,在总经理办公室用打火机点燃放在该室的纸箱后逃离作案现场,造成财产损失共计36万余元。次日上午8时许,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