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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盗采价值21万元河砂获刑6年
时间:2008-12-29 17:56 来源: 点击:

  在潮白河内盗采河砂,并雇车队运输,通州某村村民张德军日前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雇用的车队老板和司机等3人分别被判处缓刑。

  两天盗挖21万元河砂

  检方指控,今年1月7日至8日19时许至次日凌晨,张德军等人在通州区宋庄镇港北村东潮白河大堤上盗挖河砂,并以每车150元运费雇佣徐海的车队进行运输,两天里共盗挖河砂3000方,经鉴定价值21万元。后张德军、徐海等人主动投案自首。

  庭审中,4被告人交代,他们都是当地村民,凌晨采砂,再以一方7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为了方便运输,张德军还向车队老板徐海雇来5辆“欧曼”大货车,每车能装20方左右。

  张德军的同村村民作证说,张大约从2003年以后就开始挖河砂,并在村北边承包了5亩地存放沙子。

  被盗河砂已回填潮白河

  该案件发生后,通州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所副所长王自强向法庭证实,潮白河里的沙属于国有资产,虽政府命令禁止采砂,但最近通州区宋庄镇小杨各庄村附近非法采砂现象严重,被盗河砂近4万方,直接造成作为通州区饮用水保护地的潮白河水受到污染。但一直以来,非法采砂行为没有得到根治。

  小杨各庄村多名村民也证实,该村盗挖河砂严重,很多村民都曾下河挖砂,但后来镇政府、村委会宣传不许采砂,挨户通知。此后多数村民就已停止。

  法庭上,4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张德军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缓刑。据了解,被盗河砂目前已回填至潮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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