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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怀孕称是自愿 母亲状告其男方
时间:2008-12-12 17:44 来源: 点击:

  年仅14岁的女儿突然有了身孕,刘萍(化名)大为震惊。虽然女儿一直表示,自己和对方都是自愿的。可刘萍还是将同样未成年的、女儿的男友告上了法庭。

  12月10日,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9月,刘萍突然发现女儿精神萎靡,像生了什么病,便带女儿去医院检查。结果,医生的诊断结果让她震惊——年仅14岁的女儿竟然怀孕了!

  在刘萍再三追问下,女儿吐露了实情。原来从2月份起,女儿就和14岁的同学小刚(化名)谈起了恋爱。在交往过程中,两人的好感加深,便偷偷发生了多次关系,没想到会怀孕。

  刘萍得知真相后,极为恼怒,认定是小刚强奸了自己的女儿。在带着女儿做完人流手术后, 刘萍以人身损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小刚及其监护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缺乏对性行为的认识,同时监护人对孩子疏于监管和教育,以致造成了不良后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属未成年人,且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所以并不存在侵权问题。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小刚的父母给刘萍及其女儿支付了1500元现金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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