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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阻拦他人开设赌场遭锤杀 主犯被判死缓
时间:2008-12-09 18:03 来源: 点击: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称,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劫杀阻拦开设赌场事主的被告人刘伟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同案被告人郑汉晃、张抗子、欧阳伟坚同时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6年不等,并各处罚金8000元。

  被阻挠开赌场报复

  2007年3月20日清晨6时许,一名司机在翁城镇环城北路离106国道发现一名没穿衣服,全身是伤的男子倒在公路边,于是报警。该男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警方侦查,该男子阻拦他人设赌场遭人报复。

  据了解,案发于去年3月初,佛冈县石角镇科旺村委大围村村民刘伟明,想在该县民安镇开设赌场,受到朱某勇的阻拦,于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刘伟明随后纠集个体司机郑汉晃帮忙。郑汉晃又纠集到张抗子、欧阳伟坚等人,刘伟明承诺事成后拿出3万元好处费给大家分。为顺利抓到朱某勇,刘伟明等人在佛冈县青云中路盗窃了一辆面包车作为交通工具,刘伟明、郑汉晃提供了两支猎枪、一支小口径手枪。3月19日下午,刘伟明发现朱某勇驾驶一辆面包车(折价3.4万余元)从升平方向开来,郑汉晃立即逼停朱某勇的车。刘伟明、郑汉晃等人将朱某勇劫持到佛冈县石角镇科旺村一果园的屋内拘禁。

  其间,刘伟明等人剥光朱某勇的衣服,抢走了其身上手机、金项链及现金等物共价值2000多元,并用拳脚、木棍等工具殴打朱某勇。

  废手脚后抛弃荒野

  次日凌晨3时许,刘伟明等人将朱某勇开车劫持到翁源县106国道进翁城街路边100米处时,将朱某勇丢到车下,轮流用铁锤击打致其重伤,手脚皆废后将其丢在现场,随后逃离。

  次日凌晨6时许,尚有呼吸的朱某勇,被翁源县一群众发现后报警。朱某勇经警方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郑汉晃、张抗子等人将赃物面包车、金项链等在清远市销赃得款1.55万元,连同劫取到的现金2000多元及刘伟明拿出的酬金3万元,每人分得赃款6100多元。

  翁源县和韶关市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调集精干警力展开侦查。不久,刘伟明等四名疑凶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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