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知识破解伤害案疑团
江苏泰兴检察官通过心理分析查明嫌疑人无刑事责任能力避免一起错案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陈军 江锋)“以前院里培训时学了一些心理学知识,没想到真的在办案中起了大作用。”近日,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陆雪松兴奋地告诉记者,最近他们通过心理分析避免了一起错案。
今年9月24日上午,泰兴市曲霞镇的李桂林看见邻居芦兰英、姚尊英在不远处窃窃私语,怀疑是在说自己坏话,随即操起木棍追着她们一顿暴打。后经法医鉴定,芦兰英全身多处骨折、脾脏破裂,姚尊英腰椎体骨折,分别构成重伤和轻伤。
李桂林故意伤害案移送泰兴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后,承办人季湘云发现案件事实和证据十分清楚,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有些蹊跷:仅仅因为怀疑别人说坏话,就对相处多年的邻家妇人大打出手,而且下手如此之重?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团,季湘云在认真复核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到李桂林所在村庄进行了深入走访。经过调查,季湘云了解到李桂林长期单身,平时少言寡语,与被害人芦兰英和姚尊英均无过节。与被害人素无过节,无故怀疑别人说自己的坏话,进而出手伤人,精神上是否有问题?季湘云想起以前院里培训时学过的心理学知识,李桂林的情况与一种叫做“被迫害妄想症”的症状比较相似。该病的患者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欺骗、诽谤或阴谋对待等,往往会变得极度谨慎和处处防备,时常将相关的人纳入自己妄想的世界中。
季湘云的心理分析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支持。在该院的建议下,公安机关为李桂林安排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李桂林有明显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自制力缺失,符合精神分裂症症状,实施危害行为时属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该院于近日对李桂林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泰兴市检察院的日常业务培训既“专”又“杂”,既重视法律业务学习,又注重拓宽知识面,先后开设了计算机、财会、心理学、证券等专业讲座,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