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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幼教介绍买卖枪支终审获刑
时间:2008-11-28 18:01 来源: 点击: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随口介绍两句,会带来两年的牢狱之灾。”退休幼儿教师陈某后悔地说。郎姓兄弟俩,由于酷爱枪支,买了支真枪玩玩,因此获刑。同时,介绍他们买枪的朋友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昨日,铁路运输中院对这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进行了终审判决。

  哥哥郎集春和弟弟郎集平从小酷爱枪支,今年3月中旬,他们和朋友高某一起来到云南购买枪支。由高某介绍,兄弟俩认识了徐某,再由徐某介绍认识了幼儿教师陈某,由陈某介绍认识邵某。

  4月28日,邵、陈二人带着郎集平在缅甸老街找到两名缅甸军人,郎集平花两万六千元买到一支军用手枪,手枪里有七发直径为九毫米的子弹。手枪到手两天后,兄弟俩和高某准备乘坐火车从武汉到陕西时,在火车站被执勤民警发现,从郎集平右侧腹部查到手枪和手枪内的七颗子弹。随后,另五人相继落网。经调查,郎集春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罪;邵加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

  公诉机关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对六人提起公诉。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人郎集春、郎集平、高晓荣均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二年,撤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邵加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徐志刚、陈娟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查获的军用枪一支、手枪弹七发,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邵加运、徐志刚、陈娟不服,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邵加运称,在本案中他仅起介绍作用,并未参与买卖,也没有得到好处,不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我是从犯,且有立功情节,又是初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认罪态度好,希望法院轻判。”徐志刚上诉称。

  昨日,铁路运输中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昨日记者还了解到,本案中三个介绍人从中并未得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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