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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次考试作弊被开除后状告学校
时间:2008-11-13 17:49 来源: 点击:

  因为两次作弊,就被学校开除了,19岁的小郭把学校告上法庭。昨天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事件:学生考试两次作弊被开除

  “我作弊了两次,是错了,可是就到了被开除的地步吗……”昨天上午,小郭发出疑问。小郭是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铁路职业学院”)四年级学生,“我上的是3+2学制,还有一年就要毕业,就这样被开除了学籍”。

  小郭说,今年6月24日和6月30日,他两次作弊,前后写了3次书面检查,自认为都非常深刻。但他没想到,7月3日,他还是接到了学校“开除学籍”的处分。

  家长:学校不能一棍子把孩子打死

  “7月2日,我接到学校电话,说要开除孩子学籍,当天下午我就去了学校,一再请求学校再给孩子一个机会。”庭审时,小郭的父亲坐在他右边。他说,接待他的是学校的李副书记,李副书记表示,开除是“院长办公会的意见”。“我跑断了腿,找学校领导,请学校再给孩子一个机会。”小郭的父亲说,7月18日下午,他再次接到学校电话,拿到了学校的书面决定。“李副书记说,5日之内可以申诉。我一听,是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代表成员一块儿做出这个决定的,就放弃了。”

  小郭的父亲说:“孩子考试夹带了两次字条,学校就把孩子一棍子打死了?孩子作弊是不对,但认错态度很诚恳,怎么就不能给一个从轻处分呢?”他认为,学校的行为侵犯了他的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

  学校:领处分时学生父母没申诉

  铁路职业学院代理人表示,学校开除小郭学籍是有依据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章中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其中纪律处分就包括考试作弊行为严重的可开除学籍这一项。

  该代理人说,6月24日郭某考试作弊,学校给他以留校察看的处分。郭某不思悔改,在6月30日的考试中再次作弊。“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也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开除学籍。”该代理人说。但小郭说,入学时学校给他发了《学生手册》,上面没有这项规定。“做出这个决定是经过了很多程序的。”铁路职业学院解释说,小郭的父母到校领取处分决定书时,放弃了申诉的权利,责任不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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