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2人拾到内存艳照手机勒索女主人5千元
时间:2008-10-29 18:30 来源: 点击:

  意外拾获一部手机,张瀚和朋友“小东西”(在逃)二人发现手机上面竟然存有女主人张敏(化名)和男友在办公室“温存”的图片。为此,张瀚二人合谋利用“艳照”向女主人敲诈勒索共5000元。昨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成都版“艳照门”案件作出判决,张瀚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5月,张敏遗失手机被“小东西”拾得。随后张敏以2000元的“好处费”向小东西赎回了自己的手机。本以为事情已经了结的张敏,哪料“噩梦”接踵而至。几天后,张敏接到了张瀚二人的电话,两人称发现了张敏手机中她和男友在办公室亲热的照片,两人已经将照片全部复制。张敏如果不向指定的账户汇兑1万元钱,就会把所有照片以及张敏的个人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并通知其亲友。被吓得六神无主的张敏向两人汇出了2000元,但两人并不愿就此罢手。为帮其脱离困境,张敏的朋友又向张瀚二人指定的银行卡上转入3000元钱。

  张敏被逼无奈只得报警。在张敏的朋友向卡上转钱的当日,警方顺藤摸瓜获悉了相关信息,并提前在银行做了部署。正当张瀚准备来到银行取款时,埋伏多时的警察迅速出动,将正准备取款的张瀚现场挡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至7月3日张瀚被挡获前,张敏一共向两人汇兑了共计5000元。据悉,目前已有3000元被返还给张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他人隐私相要挟,强行索要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