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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抢劫为恐吓对方自行报警获刑11年
时间:2008-10-24 18:25 来源: 点击:

  葫芦岛一男子入室抢劫 为恐吓对方自己报警 一审被判11年

  劫匪于是打了110,但还未动手就被赶来的人制止。

  劫匪将面临11年的有期徒刑。

  抢劫时自己拨打110

  昨日,记者见到了这起“奇怪”劫案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和相关证据,还原了抢劫者边抢劫边报警的案件经过。

  抢劫者名叫李冰,今年32岁,葫芦岛市连山区人。今年4月的一天傍晚,葫芦岛市连山区居民李某家中突然闯进来一名男青年,这名男青年进来后,将一把菜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然后就说:“抢劫,赶紧把钱拿出来。”

  李某一看,来者是自己认识的李冰,就说自己家里没钱。李冰说:“今天你们不给钱,就把你们两口子灭了。”

  然而,李某夫妇仍说没有钱。李冰一听就说:“不拿钱我杀了你们,让警察来收尸。”然后,李冰就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李冰对接线的民警说:“这里发生了抢劫案,有两口子被杀了。”李冰还向民警报告了李某家所在的位置和李某的名字。

  辩称喝多了不是去抢劫

  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当地派出所。派出所马上和村干部取得联系。村干部赶紧跑到李某家,看到李某夫妇好好地坐在屋里。原来李冰看到有人来之后,立即将手中的刀放在屁股底下。村干部问李冰来干什么,李某夫妇说李冰来向他们要钱。听说李冰来李某家要钱后,村干部说:“他们哪有钱?”然后就把李冰推走了。李冰离开时,村干部看到李冰屁股底下坐着一把菜刀。

  李冰走后,李某报警。李冰当日被抓。

  今年9月,李冰被指控犯有抢劫罪并被检察机关起诉到连山区法院。在庭上,李冰说,自己当晚喝酒喝多了,不是去抢劫。

  但是公诉机关宣读了110接警记录,记录上显示,李冰曾经在案发时报警,说李某家人被杀了。李冰辩解说,自己打110是想终止抢劫。出庭公诉的公诉人对此指出,李冰辩解打110想终止犯罪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证据,李冰报警的主观目的是想被害人产生恐惧的心理达成抢劫的目的。说李某一家被杀,就是想让李某认为,如果不掏钱,就有可能真被杀害。

  连山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李冰已经构成入室抢劫罪,一审依法判处李冰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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