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四贼三年盗掘古墓14个 判处6-15年有期徒刑
时间:2008-10-18 17:55 来源: 点击:

昨从荆门中级法院获悉:4名在沙洋县盗窃古墓的男子,被该院分别判处6-15年有期徒刑,分别处罚金2-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王某、杨某、隗某4人盗墓多年。2007年5月21日晚,杨某等人在沙洋县纪山镇,盗掘小和包林墓地1号古墓葬,盗得青铜剑1把、青铜鼎2个、青铜灯2个、青铜壶2个。

3年间,4人盗掘的古墓葬中,有省级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14个。其中陈某盗掘18起,王某盗掘17起,杨某盗掘8起,隗某盗掘4起。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