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保安杀死同事肢解尸体敲诈业主获死刑
时间:2008-10-16 18:05 来源: 点击:

  24岁的山东省农民李海洋,下药杀人后,试图用被害人尸块对原供职小区业主进行敲诈。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67万余元。

  李海洋与王某、刘某原为某小区保安并共同居住,李因怀疑二人想害自己,就想先杀掉王和刘。去年10月22日下午,李海洋从顺义某个体诊所买了50余片舒乐安定,将药掺入啤酒中。当晚,刘、王喝了掺有舒乐安定的啤酒后熟睡,李海洋趁机用铁锤把两人砸死,并将二人尸体肢解。行凶后,李海洋拿走了二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及王的手机。李海洋还起意利用王、刘的尸块向他人敲诈钱财。第二天上午,李海洋用租来的车将装有尸块的6个纸箱和敲诈信运到海淀区某小区,想要把尸块送交业主并敲诈420万。后被小区保安及时察觉敲诈未逞。

  二中院审理认为,李海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李海洋杀人、碎尸后,又利用二被害人尸块对他人进行要挟,强索钱财,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并与其所犯故意杀人罪并罚。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