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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乙肝歧视案开庭 女主管索赔12万元
时间:2008-10-13 17:47 来源: 点击:

  我市首例乙肝歧视案昨日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原告李微(化名)以遭遇公司歧视为由,索赔12万元。公司却表示:“辞退理由是她工作玩忽职守,严重违反会计制度。”

  起诉公司乙肝歧视

  据李微介绍,她于2006年12月12日进入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智联公司)工作。去年12月,李微升任财务主管并与公司续签了2年合同。

  今年3月7日,公司组织员工体检,李微被查出是“大三阳”乙肝病原携带者,随后单位负责人要求李微休假。5月14日,李微休假结束返回公司,却发现自己已被辞退。李微说,单位辞退理由是“乙肝会传染他人”。

  昨日在庭上,李微除请求确定被告违反《劳动法》,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2万余元外,还请求被告道歉。

  李微的代理律师曾杰向法院提交了一段谈话录音,还出示了李微与公司签订的2年用工合同。曾杰表示,李微今年1月还被评为优秀员工,公司辞退李微就是因其患有乙肝。

  公司认为原告失职

  智联公司律师则对录音提出5点质疑,表示录音内容含糊不清,所有录音均没有时间、地点信息,录音中对话者不能完全确认身份,且大多都是原告一人谈话。

  智联公司律师表示,按公司规定,做总账、明细账、装订账本是李微的工作范围,但她在任财务主管时,既没有装订账本,向总经理交出的账也与所做账目有出入。随后,他提取了已经离职的前财务主管刘某的证言称,公司去年引进U8系统(做电子账的财务平台)将以往账目进行登录,但李微上任后,本应负责的工作没有完成,还让出纳装订账本,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定。李微还谎报加班时间,多拿2100元加班费,让公司承受重大损失,才将其辞退。

   “工作期间,公司根本没有这个规定。”原告律师出示另一份职责表说,表格证明账本装订一直由出纳负责。他称,因前主管刘某用U8做账时,没有填写登录日期,现公司认定去、前年账目均是刘某所做,只有去年4月到10月是李微所做,由于审计加班单据没交完,才会造成出入。同时,因U8系统是电脑程序,任何人都能修改系统时间,不能证明其谎报加班时间。

  法庭传唤智联公司已离职的出纳张某出庭作证。张某称,在她任出纳时,装订账本由她负责,还证实今年4月30日,李微确实有加班。被告律师问:“从专业角度来讲,你是否认为出纳装订账本违反《会计法》呢?”张某答:“我不认为,当时公司都是由出纳负责装订账本。”此时已近中午12点,法官宣布择期再审。

  希望不再歧视乙肝者

  庭审结束后,本报记者采访被告律师,该律师表示:李微在任职时,公司账目混乱,甚至使财会工作一再处于停滞状态,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违法。

  李微和代理律师则表示,李微患乙肝属个人隐私,公司将病情公开对其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重要的是必须道歉。

  “这样做,只是希望用人单位不要再歧视乙肝患者。”李微说:今年8月市卫生局出台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进行乙肝病毒检测的规定,维护了我们乙肝病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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