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肇事公交司机错误操作造成4死1伤 经审获刑6年
时间:2008-08-19 17:23 来源: 点击:
错误操作撞死4人 焦作肇事公交司机获刑6年

  □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郑连生

  今报焦作讯 昨天,记者从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焦作市公交司机肇事致4死1伤案近日在该院宣判,肇事司机张素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31岁的张素玲系焦作市公交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的一名司机,6月13日,她驾驶公交车行至河南理工大学附近时,发现车辆出现故障,便停车指挥乘客下车,后因操作错误,导致车辆突然前冲,造成4死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张素玲应承担全部责任。

  庭审中,张素玲的辩护人认为,张素玲当时驾驶的公交车部分机件存在故障,可见本次事故是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张素玲错误地挂了低挡,是导致车辆突然向前猛冲的最直接原因。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理应对其处以相应的刑罚。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