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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双双坠入酒店地下通道 法院判赔4万余元
时间:2008-08-18 18:44 来源: 点击:
母女双双坠入酒店地下通道

  法院判酒店赔4万多元

  □记者 郭强

  本报青岛8月17日讯 从温州来青旅游的张某入住青岛颐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当晚,她和女儿在酒店地下停车通道外散步时,不慎跌入停车场的地下通道内。张某身体多处部位骨折并致残,愤怒的张某将酒店告上法庭。近日,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张某诉称,2006年8月17日晚,她带女儿在酒店楼下散步时,不料双双跌入数米深的地下停车通道内,两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摔伤。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辩称,事发地点是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场的通道,根本不是人员进出或者活动的场所。而且酒店在事发位置的地下通道外侧早就构筑了高度和平面宽度都近50厘米的围墙,尽到了完全的管理和防护义务,张某也应该完全能够意识到穿着拖鞋在围墙上嬉戏打闹存在的危险。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酒店提交照片显示其已经在事发地设置警示标志,但晚上由于灯光昏暗,该警示标志并未达到警示的目的,而且所筑围墙的高度为63厘米,没有起到防护隔离作用,所以法院认为酒店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张某没有从正规的人行道行走,且与女儿嬉闹时不慎跌入地下通道内致伤,也是造成自身伤害的原因之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赔偿张某残疾赔偿金等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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