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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3名城建监察人员因放纵违章建楼获刑
时间:2008-07-31 22:58 来源: 点击:
新华网杭州7月30日电(记者 方列)身为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明知有人建造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仍任其继续施工,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此案日前由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宣判,3名城建监察人员被以滥用职权罪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季林雄、叶志新、詹秀雄分别系青田县城建监察大队规划分队分队长、指导员和副分队长。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间,青田县鹤城镇油竹新区小口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白冠品与他人合伙在小口村叶山岭脚违法建造了一栋房屋,占地427平方米左右,包括车库、阁楼共15层,总建筑面积近7000平方米。期间,季林雄等三人多次到白冠品违法建筑工地巡查,却没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住白冠品违法建筑的继续施工。直到2007年11月,青田县城建监察大队向白冠品等人发出一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之后均没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住白冠品违法建筑的继续施工,造成白冠品的违法建设的房子顺利结顶。

  同时,白冠品为了不让城建部门把自己的违法建筑拆除,分别送给季林雄20000元人民币和1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券、叶志新5000元人民币和1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券、詹秀雄10000元人民币和6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券。

  法院认为,季林雄、叶志新、詹秀雄身为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应积极履行对违章建筑行为的监察职责,却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3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各收受了白冠品送的财物,量刑时应予考虑。据此,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季林雄拘役4个月,詹秀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叶志新免予刑事处罚,并责令各被告人分别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0元、16000元和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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