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储户近16万存款疑遭冒领状告银行
时间:2008-04-17 11:38 来源: 点击:

  存折上突然少了15.9万元,因怀疑有人用假存折冒领,童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4月16日,这起存款蹊跷消失案在顺德龙江开庭,90分钟内双方各执一辞,法官未作判决,称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储户:不认识监控录像中取钱的人

  湖南常德人童先生几年前来顺德龙江做生意,2002年,在龙江某银行开了一个存折,2006年9月4日,他去银行查账时发现,存折上少了15.9万元。

  “存折里有19万元,现在只剩下3.1万元。”10多万元突然不见,童先生心急如焚,他立即找到银行负责人问个究竟。查询结果显示,2006年9月1日、2日,有人用童先生的存折与身份证在南海桂城4个不同的营业网点,共取走15.9万元。

  “我的存折和身份证一直在自己手中。”童先生认为,有人拿假存折取走他的钱,银行应负担全部责任,但与银行几次交涉均无结果,这起存款蹊跷消失案一拖就是1年多。无奈之下,童先生将开户银行告上法庭。

  记者从派出所方面获悉,这起被列为广东省公安厅督办的案件至今尚未破案。警方称,从南海桂城4个银行营业网点提取的监控录像发现,持童先生的存折和身份证取钱的是同一个年轻男子,但警方尚未找到此人,也无法判定取款人所用存折与身份证的真假性。“我不认识监控录像中的这个人,我的存折与身份证一直在我自己手中。”童先生说。

  银行:警方尚未破案 真伪有待查证

  昨日下午2时,原告童先生及律师与被告银行方辩护律师出席庭审,庭审过程持续90分钟,双方争辩焦点是,被告是否有违反储蓄合同行为,是否赔偿原告损失。

  原告童先生出示了身份证明文件、存折、报案回执等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储蓄合同关系,15.9万元存款被他人取走,被告应予以赔偿。

  被告辩护律师称,储户从银行取款须出示存折,并输入密码,15.9万元被取走时,输入的是正确密码,密码泄露是原被告分担责任的重要依据;取款人出示的身份证的真实性,也是判定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但警方尚未破案,密码泄露的途径、取款使用的身份证的真伪等问题均有待查证。

  原告辩护律师则认为,只要被告拿不出证据证明原告与取款男子有关系,就应履行储蓄合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陌生男子非法取款属刑事案件,本案属于民事案件,两案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银行应尽快赔偿原告损失,若破案后有证据证明原告与取款男子有关系,可要求原告退还并追究刑事责任。

  至下午4时,原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被告未作表示,法官也未作判决,称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