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
时间:2010-05-21 09:59 来源: 点击:次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甲在诉讼状中生成甲公司和乙公司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乙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向被告乙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在此案中
疑问 1 甲无疑要对其和乙公司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负责举证但其不需要对其和乙公司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进行举证吗
2 被告方乙公司如果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有效的那么乙公司是不是要负责举证两个方面
一 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二 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 上一篇:劳动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
- 下一篇: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