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女士住酒店竟与陌生人“同居” 涉事员工说法矛
时间:2016-11-22 10:00 来源: 北京晨报 点击:

  池女士入住在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办理续费时意外发现酒店系统显示其所住房间的开房人与同住人竟是一陌生人。池女士不禁担心陌生人持身份证补卡进入房间,给她带来人身威胁和财产损失。工作人员当时表示让她放心,称此举“只为朋友攒积分”。而昨天北京晨报记者求证时,酒店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误将他人信息登记,愿为池女士免费升级房间作为补偿。律师认为,员工做法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竟和陌生人“同居”
  池女士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11月3日,她和母亲来京游玩,选在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入住。“第一次入住汉庭酒店,没在网上提前预订。”池女士到店,并出示二人身份证办理入住后,酒店只给了她一张未注明姓名的押金单。之后,池女士曾办理过一次续住,而11月20日当她第二次办理续住时,意外发现酒店系统显示其所住房间的开房人竟是陌生人。
  “第一次续住时,酒店没给我小票,这次我特意要了小票,本来只想核对一下房款,没想到却看到一个陌生人的名字。”记者从池女士出示的交款明细上看到,她入住房间的登记人显示为“孙X”,而池女士和母亲的姓名却出现在“同住人”一栏,为她办理续住的员工为徐某。
  池女士称,徐某是前台的一名男员工,入住手续一直由他办理。事发后,池女士才感觉事情其实早露端倪,第一次办理续住时,前台一女员工曾问她是否姓孙,“我否认后,徐某过来说了一句是他办的,女员工就没再多问。”
  涉事员工说法矛盾
  “我根本不认识孙某,这事太怪了。”池女士担心这个孙某会持身份证补卡进入她的房间,对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其个人名誉也会受到损害。于是池女士向酒店讨要说法,“起初工作人员一直以‘不影响开发票’为由搪塞,但在我的坚持下,他们终于把孙某的信息从我入住的房间移除。”从始至终,工作人员对于系统里该房间为何会出现“孙某”名字一事避而不答,一气之下,池女士将遭遇发到网上。当晚徐某就主动致电池女士道出实情,“他说是为了帮朋友的会员卡攒积分,并无恶意。”
  昨天,记者就此致电汉庭酒店总部华住酒店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可直接向门店反映问题。随后记者来到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经理外出,记者随即留下联系方式,可截至发稿,也未收到任何回应。记者辗转找到工作人员徐某,徐某回应说:“我把其他客人的信息登记错了,已经为池女士免费升级房间作为补偿。”
  ■律师说法
  员工行为涉嫌违法
  对于池女士的遭遇,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表示,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工作人员将池女士所住房间的旅客信息,登记为与她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其做法已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此举还可能会造成对池女士名誉权等权利的侵犯。如果员工是在酒店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则酒店也要担责。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