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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售卖“病假条” 三甲医院120元一张
时间:2016-06-12 10:40 来源: 每日新报 点击:

端午节前夕,网上流传着各种拼假攻略,因此也催生了一种新业务——开病假条。

卖家扬言,天津三甲医院的病假条都能开,明码标价120元一张。

经记者调查却发现,这些病假条都是假的,而买卖双方均担负很大的法律风险。

 

卖家三甲医院都能开病假条120元一张

在百度上搜索“天津病假条”,弹出了多条有关卖家的信息。记者打开其中一个链接——“天津代开医院病假条”的网站。公司简介一栏中,介绍了其合作医院,包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等10多家特色三甲医院。

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联系方式,记者打通了卖家彭先生的电话。对方称,天津三甲医院的病假条他都能搞到。每张病假条售价120元,买家只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病情、开的时间和休息多久,然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在线支付30元定金。差不多一天后,卖家开好病假条用视频或者拍照发给买家,这时买家需支付尾款,对方才会快递过来。

对于卖家彭先生所提供病假条的真假,他竟直言不讳:“就是照着各医院病假条上的公章刻的,绝对以假乱真,单位人力看不出来。”同时,对方还提醒记者,平时开假条提前一天即可,可临近节假日一定要提前两天预约,否则到时候上班族凑假期开假条的较多,没法保证货一天寄到买家手中。

记者又以买家的身份,通过QQ联系了另外一位卖家,其操作流程、收费方式与前者相同。为了博得记者的信任,对方还发来多家医院病假条的范本。这些范本名为“病休证明书”或者“诊断证明书”,上面分别盖着“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休假专用章”“天津市天津医院门诊休假专用章”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门诊诊断专用章”。对于病假条上这些公章的真假,这位卖家则表示:“到医院可查,有内部人员。”

医院内容和章的形状、数量都有问题

那么,第二位卖家所提供的病假条究竟是真是假?记者分别向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天津医院一一核实。三家医院均表示,患者前往医院挂号、就诊,经医师诊断后,凭借病历、检查报告,院方才会根据其实际病情,按需开出“诊断证明书”。而“诊断证明书”上必须有主治及以上级别的医师签字,并盖上医院专用章。另外,按规定,由急诊开出的病假最多是3天,门诊则为7-10天。

“如果只有一张病假条,没有病历和检查结果,基本上可以认定是假的。”市第一中心医院的工作人员验证后表示,卖家所提供盖有该院公章的病假条是假的,因为它上面写着“病休证明书”,而真的应该是“诊断证明书”。在看过网上售卖病假条的范本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门诊办公室鹿副主任表示:“这是假的!我们医院的章是菱形的。”同样,天津医院门诊办公室汪主任也表示,“假的!我们医院还会盖上一个‘此假条仅供用人单位参考’的章。”

律师卖家或被拘留罚款拘役买家可被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买卖病假条的行为,云杰律师事务所钟秀峰律师提醒,买卖双方均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对卖方而言,出具的病假条是虚假的,那么在病假条上的医生签名、医院公章就是伪造或变造的,涉嫌违法犯罪。病假条属于医疗机构出具的公文或证明文件,卖家予以伪造或变造、买卖,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应给予拘留处罚,还可以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买方而言,通过买卖病假条骗取休假的方式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被作为旷工处理。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再者,即使用人单位不进行处罚,个人购买病假条也存在风险,如果在使用病假条期间出现意外,只能自己承担一切后果。此外,网购病假条时还得告诉对方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这也存在泄漏个人隐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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