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夫妻不会上网却因网上举报村官腐败被判赔偿
时间:2008-07-21 18:20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肖庆华 实习生 李好)一对不懂上网的农民,近日因“在网上发布损害他人名誉的文章”吃了官司,4天前被璧山县法院一审判令赔偿原告6000元并网上公开道歉。

对此,璧山七塘镇三步梯村的这对农民夫妇觉得很冤:“我们是给人背了黑锅,我们不会屈服,会继续上诉。”

互联网上贴出“罢免书”

今年1月14日,一个题为《罢免书》的原创帖挂上了网络论坛,并迅速引起网民关注。

帖子罗列了10多条理由,要求罢免璧山三步梯村村主任程汝炎。罢免理由包括程“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变卖救灾物资”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帖子落款为“三步梯村全体村民”。不少网友跟帖称应“严惩此人”。

记者搜索网上发现,在同一论坛,4月3日有人以“骆君秀”为注册名,发布了《检举严重腐败的村官,为什么历经数月没有效果?》的帖子,再次历数了村主任程汝炎的“罪状”及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帖子也表达了对调查结果的不满意。帖子中提到了检举发起者之一的胡克成,而骆君秀正是胡妻。

致歉信需经法院审查

4月,程汝炎以胡克成夫妇“在网上发布损害其名誉的文章”为由告上璧山法院,要求赔偿1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本月17日,璧山法院判决胡克成、骆君秀3日内向原告赔付精神抚慰金6000元,并立刻停止侵权行为,且在三步梯村公开栏、中新网等网站上登载致歉信。致歉信登载前需经法院审查。

胡克成夫妇深感委屈地对记者称,村主任程汝炎的问题在村里众人皆知,自己手中的确有举报材料,都是从村民处搜集来的,“大家写在小纸条上交给我的。”

胡承认自己和妻子是检举事件的主要发起人,“我们还组织村民联名签字,向上级部门递交过材料。”但调查结果令人不满意,胡克成想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夫妻俩拒绝公开道歉

1月17日,夫妻俩赶到璧山县城,随意找了一家网吧准备打印材料,“帮我们打字的小伙子看了材料后,建议发邮件给上级领导,效果可能好得多。”夫妻俩说,小伙子很热心,还时不时提出修改意见。“我们不知他发出邮件没有,也不知发到哪里去了。后来我们再没进过网吧,也无法找到那小伙子。”

胡克成坚持认为,自己当初找人发的是“邮件”,而不是帖子。夫妻俩说,他们不会道歉,要继续上诉。

记者网上搜索,没有查到1月17日有相关帖子,倒是1月1日天涯论坛上有《程汝炎,你配任职村主任吗?》的帖子,还有1月14日的网帖《罢免书》。

前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三步梯村村主任程汝炎,他一概用“不知道”回答记者,然后让记者与其律师联系。记者索要律师电话,他称律师外出不方便接电话,随后挂断电话。昨日,记者再次联系程汝炎,他称被告夫妇仍未向他公开道歉。

信息未经证实不要网上传播

君融律师事务所董律师称,胡克成夫妇所搜集的材料是否属实,需相关部门调查认定。若对调查结果不满,可经合法渠道继续申述。

如果将未得到证实的信息散播到网上,应承担相应责任。胡克成夫妇认为自己不懂网络,所以“上网散布”的罪名不应成立,这也是不对的。本报记者 肖庆华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