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电话勒索
黑林铺派出所卫警官介绍,今年3月份,周女士在网上聊QQ时遇到一名网友,双方很谈得来经过十多天的聊天接触后,周女士知道对方名叫张某,两人在3月中旬还见了面。
4月份,周女士将张某带到自己家中。在此期间,张某向周女士分别借了2600元、3000元,并写下借条。到了6月份,张某又开口借4500元。周女士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再借。没想到张某竟以“两人发生亲密关系”为由,打电话或者发短信不停地威胁周女士,“如果不借钱,将把亲密关系告诉你老公和你的工作单位。”
卫警官介绍,周女士在5月份报过一次警,当时以经济纠纷为名报警,说有人借了她5600元不还。民警告诉她,此类经济纠纷不在派出所的管辖范围。7月1日,黑林铺派出所又接到周女士报警,这次,周女士报称遭到电话威胁敲诈。
不承认是勒索
了解情况后,黑林铺派出所办案民警做好安排,只待张某出现。但从7月1日以来,除了7月11日张某发来短信称自己在上海外,周女士再没接到过威胁电话。7月14日,张某打来电话称自己已回昆明,要周女士给他借4500元。
周女士以没有时间为由,约其在第二日见面。7月15日15时许,周女士在黑林铺派出所辖区一银行门口等候,张某出现后拿过4500元正准备走,被民警当场抓获。而此时,张某身上除了刚拿到的4500元,仅剩7元钱。
经审讯,张某交代他没结婚,23岁的他和30多岁的周女士见面后发生过亲密关系,周女士曾经也答应给他“8000元青春补偿费”,拒不交代自己敲诈勒索的事实,并称是要拿回自己的“青春补偿费”。目前,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王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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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见面吃顿饭
桌上手机被骗走
昨天15时,会泽姑娘小陈到昆明市新迎派出所报警称,她和一陈姓女性朋友在饭店吃饭时,陈某趁她不注意将她的电话“拿”走了,一直不还。
小陈是会泽人,在昆明打工。去年底她巧遇宣威人陈某,因两人爱好相似,便互换了QQ号和电话号码,但平时很少见面。今年7月17日中午,小陈在理发店见到陈某,便邀约到附近吃饭。在饭店小陈将电话放在桌上,期间,陈某说她要去买水果,便离开了。
五六分钟后,小陈发现自己的电话不见了,拨打自己的电话,开始陈某还接听,之后电话里不再是陈某的声音,而变成了一个男子,只要小陈打电话过去,便会遭到该男子的谩骂,陈某却再没露面。
对于陈某的情况,小陈除了知道QQ号和电话号码外,其他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