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电脑被人使用 商家以消费者态度差拒绝退货
时间:2008-07-17 18:23 来源: 点击:次
半岛都市报7月16日讯(实习生彭澎) 关小姐于7月1日在辽宁路一家名为“三阳泰海”的商家买回一台笔记本电脑,拿回家发现,电脑里居然有购机日期之前的使用记录。“明明是7月1日买的电脑,里面竟然有6月25日的游戏软件卸载记录!”关小姐由此认为她买的是一台别人用过的“二手机”。 关小姐先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商家不承认销售的是二手机,关小姐两次找到消协投诉,但直到现在也没将电脑退掉。“她来退货时态度太激烈了,好几名工作人员都被她骂过。”笔者随后致电三阳泰海电子有限公司时,公司一位姓苏的负责人向笔者表示,当时柜台营业人员都同意给她退货,但对方态度太蛮横并扬言要打人,店方只好收回退货承诺。
对此,市北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不管有什么主客观原因,只要消费者有充分证据指出商家按原价销售二手产品,商家都必须按要求退货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目前,店方并不承认自己销售的是二手电脑,建议关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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