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16岁少男扮女装公园“揽客” 民警旅馆内抓获
时间:2008-06-21 17:12 来源: 点击:
          16岁的少年王某利用自己长相酷似女孩的“优势” ,竟然男扮女装上街“揽客”,而“客人”直到被青岛市北警方的民警带到派出所后才知道“ 她” 原来是男性。

16日上午,青岛市北公安分局的民警在对小旅馆检查时,在沈阳路一家旅馆内将正在交易的56岁的顾某和未成年人王某抓获。 直到警察将二人带到威海路派出所审讯时,顾某才知道王某居然跟自己一样是男人。据顾某供认,16日上午,他在海泊河公园内遇见了正在招揽客人的“年轻女子”王某,二人达成协议:除去开钟点房的费用 5元钱,顾某另付给王某70元,随后二人来到沈阳路上一家小旅馆内开了房间。

据王某交代,父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带他改嫁到了胶州,平时对自己并不关心。一个偶然的机会,因为别人说自己长得像女孩子,王某受到启发,决定男扮女装赚钱。王某称,自己平时居无定所,都是在海泊河公园附近拉客,没生意的时候就在网吧或者公园内的小屋里打发时间。王某称,由于自己收费比较低,“生意”还算不错,只有4月份的时候被警察查过一次,只对其进行过教育,并没有进一步的处罚。

青岛市北警方根据二人的表现,对顾某处以行政拘留 15天的处罚。 而王某因为尚未成年,暂不执行行政处罚,警方目前已经将其送到救助站,打算将他送回胶州。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