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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合演“捡钱分钱”诈骗路人 最重获刑1年半
时间:2008-06-20 18:21 来源: 点击:
         记者上午获悉,三名被告人“分工配合”,利用捡钱分钱的方式诈骗一名过路人,日前被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6月2日,被告人张波、黄泽礼、吴二磊经预谋相互分工配合,在海淀区马连洼药用植物所车站,以捡到钱后分钱的手段骗取被害人梁女士现金5000元。据被告人张波交待,去年6月间,他和黄泽礼乘坐吴二磊的车来到马连洼附近的一个车站。由他扮演丢钱的人,故意把钱包丢在事主梁女士面前。后黄泽礼扮演捡钱的人,假称要与梁女士分钱,将其骗到吴二磊的车上。之后,张波也跟上了车。上车后,张波询问黄泽礼和梁女士是否偷了他的钱,二人均说没有。于是他便要求搜包。在将梁女士包中5000元拿走后,他们将梁女士骗下车,后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波、黄泽礼、吴二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配合,以捡到钱后分钱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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