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该公司30余名保安在到任首日就被迫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该用人单位未与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违法的,之前签订协议为无效条款。
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将对该公司关于社保方面进行调查,若企业拒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则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完全是尊重个人意愿”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三水海畔名苑物业管理处。“我上班的首日没有签合同,就签了一份放弃社保的协议书。”现年50余岁的朱亚军告诉记者,他是南海广星物业管理公司三水分公司的保安,进入公司首日签订入职协议时,被告知必须在协议下方注明“本人不买社保”,并需按上手印。当时朱亚军表示不接受该条款但无效,为了保留证据他还是硬着头皮签了协议。
昨日下午,原任该物业分公司经理助理王波向记者证实,他曾在公司领导的授意下向新入职的保安传达要求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说明,当时也遭到了多名保安的质疑。而黎剑锋则表示入职前签订协议是为了明确待遇等问题,因为之前也有员工辞职,因为补偿问题经常引起纠纷,因而公司是为避免纠纷才订的这份合同。
黎剑锋称,放弃社保这个条款完全是员工自愿写的,因为有些员工不愿意买,公司完全是尊重个人意愿。他同时表示已研究过《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所有条款“都合法”,但记者向他展示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时,他却表示自己没看过这本合同法。
入职后数月才签订合同
“社会保险是我们的权益,我们应当合法享受!”昨日下午,该物业公司30余位保安纷纷告诉记者,如果不签下协议就拒绝聘用。
朱亚军告诉记者,他是在3月18日与公司签下入职协议后即刻上岗,直到6月13日才与公司签下了用人合同,而在合同签订日期一项中,分公司负责人则要求其写上日期为3月18日,遭到朱亚军的拒绝。另一位保安的说法也证实了这一点,王波在其6月10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在日期一栏上写下的却是入职日期3月15日,而王波也表示“这都不是出自自愿。”
另外,在保安提供的一份“保安员入职协议”上记者竟看到了如下规定:“法定节假日和平时加班不提供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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