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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亿万富商插手上海兄妹遗产纠纷
时间:2008-04-17 11:38 来源: 点击:

  静安区慈溪路上的一套石库门老房子快要拆迁了,过世房主黄老太的子女为房屋的继承权对簿公堂。不料,案件审理中,一名广东亿万富翁手持一份黄老太的遗嘱和光盘,声称黄老太已经通过遗嘱将该房屋赠与自己。

  4月15日下午,静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遗产继承案件。

  亿万富商“垫付几十万医药费”

  2004年的年末,黄老太因患癌症,在广东顺德的一家医院离世了。生前,她和丈夫、儿女生活在新疆乌鲁木齐。1981年她和丈夫离婚,儿子判给了丈夫,女儿跟了自己。得知患癌症时,为了得到更好的医疗条件,她去了广东顺德找在当地做医生的儿子。

  虽然有儿子在,但是治疗癌症需要大笔医疗费。这时,一名在当地经营码头生意的亿万富翁张某从好友即黄老太儿媳处得知黄老太急需医疗费后,便慷慨地拿出了几十万元现金。“就是因为这个,她(黄老太)才把上海一套房子留给了我。”

  黄老太去世后,张某就一直收取着房子的租金。2007年末,张某得知房子要拆迁,便打算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名正言顺地成为自己的财产。

  为此,张某在当地打了一场过户官司,要求法院将房屋所有权判给自己。后来,黄老太的女儿在上海将弟弟告上法庭,张某便撤销了在顺德的诉讼,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了上海的诉讼。

  老太女儿“遗嘱有效性待考证”

  法庭上,张某出具的证据包括黄老太生前拍摄的一张光盘,一份遗嘱以及一份赠与协议。黄老太的儿子表示,房子留给张某是母亲的遗愿,因此同意过户。但是,女儿却不认可,声称自己并不知道有遗嘱这回事,要求按法定继承。

  对于张某出具的遗嘱和赠与协议,黄老太的女儿当庭提出质疑。她认为,在遗嘱上签字的见证人均与张某有利害关系,遗嘱的有效性有待考证。同时,黄老太的女儿认为,母亲订立该遗嘱时的精神状况以及张某如何帮助母亲等问题自己都不知情,因此张某自称资助母亲治病一说没有任何根据。

  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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