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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情被抓写下30万欠条 没钱偿还被剁脚趾
时间:2008-04-10 13:18 来源: 点击:

  一男子偷情被抓现行后写下30万元欠条,后因无力还债脚指头被剁。

    偷情被抓写下30万元欠条

  2007年9月3日凌晨3点钟左右,新乡市出租车司机王晓光拉了个穷客人,最后只给了俩西瓜。此时,他距离家很近,就想把瓜送回家再去拉活。当他推开卧室门打开电灯,看到妻子小丽穿着睡衣,好像并没睡觉,神情也不太自然。

  10分钟后,王晓光准备下楼继续跑车,就到阳台上看看车是不是还在楼下。他看到一个男子蜷缩在阳台的角落里,只穿个内裤。王晓光发现,这个男子还是自己的熟人,叫张宗伟,是个干装修的,还曾装修过王晓光以前开的饭店。

  小丽痛哭流涕地说,是张宗伟偷偷溜进家,强行和她发生关系。王晓光不听妻子解释,一把把她推开。一顿拳打脚踢加辱骂后,张宗伟请求赔钱私了。王晓光更加生气说无论给多少钱,也无法抚平心灵上的创伤。

  索债不成砍掉别人脚指头

  半小时后,双方都心平气和下来,开始针对赔偿金额谈判。最后,张宗伟打了“今欠王晓光30万元”的欠条。后来,王晓光多次找张宗伟索要欠款,可是张宗伟总是以没钱推托。

  11月8日7时许,王晓光找5个人截住张宗伟,将其带到一个旅馆内。王晓光逼迫张宗伟联系朋友送钱,可是,张宗伟当着他们的面打了好几个电话,但没有一个朋友来送钱。

  张宗伟被关了50个小时后,王晓光失去了耐心,将张宗伟的小脚趾砍掉。他随后到派出所自首。经法医鉴定,张宗伟所受损伤属轻伤。

  非法拘禁获刑4个月

  昨日,此案在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开庭。法院认为,王晓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一审判决王晓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赔偿张宗伟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000余元人民币。(上述当事人均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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