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肖风伟通讯员金研
被狗咬伤一周后,刘雷(化名)的伤口就好了,可他内心的恐惧却持续了5个多月也没消除。
让他不安的是,在治疗狗伤时,省疾控中心门诊部给他打了5针狂犬疫苗,而没有清洗伤口,也未注射免疫球蛋白。
刘雷认为这一“疏漏”,随时都可能让自己丢掉性命。
被狗咬伤后身体一直低烧
26岁的刘雷是郑州一家挖掘机销售公司的经理,濮阳人。
2007年9月8日下午,刘雷在郑州市七里河村街头行走时,被一条狗咬伤。伤口位于左大腿外侧,约三四毫米深,有点儿血迹。此外,膝盖处有轻微抓伤,虽未出血,但破了皮。
刘雷回到附近住处,简单用洗衣粉水清洗后,立即乘出租车到省疾控中心门诊部就诊。
接诊的是位郭姓女医生。医生听刘雷讲述了经过,并验看伤口,之后给出诊疗意见——注射5针河南普生公司生产的地鼠肾狂犬疫苗,一个月内打完。
4天后,刘雷开始感觉胸部不适,呼吸不畅。紧接着又感觉双手无力,有肿麻感觉,也一直处于低烧状态。
刘雷被狗咬伤部位一周就愈合了,但随后伤处却出现间歇性疼痛,至今也没消除,同时还背疼无力。
质疑医生偷工减料
9月16日参加完国家司法考试,闲暇之余刘雷查阅了狂犬病治疗方法,结果让他担心不已。
卫生部出台的《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并规定了不同处置原则: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暴露程度为严重(Ⅲ级),处置原则是——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同时,规范还要求,接诊单位应将暴露级别、诊疗措施告知患者,然后对伤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刘雷说他的伤口应属于Ⅲ级,即暴露程度为严重,但在整个诊疗过程中,省疾控中心门诊部的医生并未对他的伤口进行清洗和消毒,也没给他注射免疫球蛋白,甚至连问都没问。
只要不得狂犬病,再多钱也愿花
看过治疗狂犬病的相关规定后,刘雷到省疾控中心“兴师问罪”。
回忆当时的经过,刘雷说郭医生告诉他,咬伤头、面、上肢而且严重的,才用免疫球蛋白,一般情况不用。这样做也是为了给他省钱。
“我当时兜里有1000多块,而且带有银行卡,只要不得上狂犬病,再多钱我也愿意花。”刘雷说。
联想到身上的种种症状,刘雷陷入恐惧中。更让他担心的是,事后去找那条咬伤他的狗时,狗主人一会儿说送人了,一会儿又说卖了,而他怀疑那狗已得狂犬病死了。
刘雷说:“感觉每天都可能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所以连遗书都写好了,而原定于今年元旦的婚期,也为此推迟——万一我得了狂犬病死了咋办?我不能害女朋友啊!”
今年1月底,刘雷将省疾控中心诉至金水区法院,要求对方公开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21846元。昨日法院正式受理。
门诊部拒采访,最后推到卫生厅
昨日上午,商报记者来到省疾控中心门诊部,希望了解求证接诊刘雷的相关情况。
记者找到接诊刘雷的郭医生。郭说,她不能接受采访,要采访只能找门诊部主任。门诊部主任罗君说,要采访必须征得省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陈豪敏同意。
根据罗君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陈豪敏的电话,但他也拒绝采访,让记者去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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