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捡到4万元现金后交给警方
时间:2008-01-23 08:38 来源: 点击:次
新快报讯 (记者 张小奋 实习生 曹金良) “捡到钱后,‘私心’也在脑子中一闪而过,但我很快意识到做人不能这样。”昨日中午11时40分,天河区历德雅舍小区的一名保安在电梯口垃圾桶上捡到一个装了4万元人民币现金的塑料袋,两个小时后,经过警方核实确认,4万元分文不少交到失主手里。
昨日中午11时40分,保安王光伟像往常一样来到小区G座的大堂巡视,他注意到大堂电梯旁的垃圾桶上有一个杏黄色的塑料袋。“我拿起塑料袋,打开看到里面还有一个透明的小袋,里面装的都是100元的现金。”王光伟回忆说,“我有点吃惊,一时愣住了。”为了避免误会,他站在原处没动,用手中的对讲机call了成领队。“为了避免误会,我们两个人把钱送到了物业管理处。”成领队对记者说,随后他们报了警。10分钟后,两位女士来到管理处,声称她们丢了一个装了4万元现金的塑料袋。
“这个钱是公司的采购款,我原本要汇给供货商的。”洪小姐讲述了丢钱的经过,“在电梯口,我帮着公司的工人抬了些东西,就把装钱的袋子放在垃圾桶上。进了电梯,我和业主打招呼说话,当时以为和我一起来的另外一名业务员覃小姐拿着那个袋子。”
“我以为她拿着呢。”覃小姐说,“我们两个都以为对方拿着就疏忽了。”20分钟后,二人发现钱丢失了,回忆想起丢在垃圾桶上,急忙来到物业管理处询问。
下午2时,警方核实确认塑料袋是洪小姐丢失的。洪小姐当场提出要酬谢王光伟和管理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王光伟和管理处工作人员如是说。
“捡到后,看到里面是钱,说实话私心也闪过我的脑子,但我马上意识到做人不能这样,我当时决定要把钱还给失主。”王光伟说,“有人说我傻,说捡到的钱又不是偷的抢的,为什么要交公。”王光伟顿了一下,“但我不后悔,我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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