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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辆豪车隧道内飙车 司机涉危险驾驶罪均获刑
时间:2020-06-16 22:30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杭州6月16日电(郭其钰)2019年11月18日21时,两辆法拉利和一辆野马在杭州半山隧道内飙车。6月16日,三名司机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即将送看守所。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三人分别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被处罚金。

    半山隧道总长2公里,带弧度。去年11月18日晚,杭州市民李先生驾车由北向南在半山隧道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突然听到后方传来震耳的发动机轰鸣声。紧接着他看到一辆白色法拉利、一辆蓝色法拉利、一辆红色野马在隧道内“你追我赶”飙车。李先生开到安全地点后马上报了警。

    交警部门接警后立即调查取证,当日22时40分,红色野马车车主彭某被抓获。次日下午,蓝色法拉利车主沈某及白色法拉利的驾驶人(非车主)陈某也均到案接受调查。

    开始彭某否认与沈某、陈某二人认识,只说在路上巧遇,一时没注意超速而已。但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彭某对当天蓄意飙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三辆跑车在隧道内无视交规、持续加速,多次穿插车流强行超车,多次差点引发交通事故。

    经取值测定,当晚蓝色法拉利、白色法拉利、红色野马车速分别达到115.03-118.36km/h、145.84-151.25km/h、154.10-160.14km/h。而该段道路限速规定为80公里/小时,最高超速达200%。

    案发后,沈某因危险驾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陈某因危险驾驶,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彭某因危险驾驶,被依法处以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700元。

    之后三名司机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违反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超速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终判决陈某和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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