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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代购逃税300万 女店主获刑10年
时间:2018-11-09 21:11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网店代购逃税300万 女店主获刑10年

  法院认定其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并处罚款550万元

  据新京报消息 珠海淘宝店女店主游燕发给顾客的一份“道歉信”,近日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关注。游燕在信中称,她做进口服装代购3年,被认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刑10年,罚款550万元。

  游燕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她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万余元,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7日,游燕的丈夫万祈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游燕代购的商品基本上是香港厂家通过顺丰快递境外直邮,并未履行相应报关手续。

  有专家提醒,从境外代购商品,如果未向海关申报并超出规定的限额,代购回来进行二次销售并有获利,就构成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走私上千万元服装

  网店女店主获刑

  “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11月2日,珠海一淘宝店主游燕的道歉信,在网络上流传并引发关注。游燕称因进口服装代购,被判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0年,现正在广州女子监狱服刑。

  7日,游燕的丈夫万祈成向记者证实,这封道歉信是与游燕商量确定内容后,由他执笔所写。“主要是向亲友解释游燕失联的真相,同时提醒同行遵守法律,别犯游燕的错误。”

  万祈成提供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游燕自2013年5月起,开始在香港向多家服装公司通过刷卡支付的方式大量采购各种服装,并通过快递邮寄,雇请“水客”偷带及自行携带等方式走私进境,并由其网店“TSHOW进口女装店”在境内销售。经统计,游燕在香港购买并走私进境的服饰金额共计1140万余元,偷逃税款共计300万余元。

  境外厂家快递货物

  未履行报关手续

  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九洲港口岸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控制。今年2月24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决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游燕不服判决,表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7月18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对游燕的量刑部分。

  据万祈成介绍,2013年后,游燕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从香港带货进关。主要赚的是人民币和港元的汇率差价,“比如100港元进的货就100元人民币卖出去”,而代购的商品基本上是香港的厂家通过顺丰快递进行境外直邮给游燕,并未履行相应报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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