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过年就要结婚的“准新郎”,偷了隔壁女邻居的钱交给了自己妈妈,还谎称是自己赚来的。近日,25岁的湖北男子朱某干了这样的糊涂事。
奇怪!13000元现金少了7700元
2017年1月2日晚上10点左右,余杭警方接到报警:在东湖街道某小区发生了一起入室盗窃案,某租房内现金被盗。接警后,余杭公安刑侦临平中队民警张浩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在现场,张浩发现室内没有大面积翻动痕迹,而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通过对受害人王姑娘(化名)的询问,发现室内除了现金丢失外,其他贵重物品没丢,而且王姑娘确认,包内总共有13000元,清点后发现只丢了7700元。
判断: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经过细致勘查后发现嫌疑人是翻窗进入房间盗窃的,排除了从地面爬上来翻窗进入的可能,根据现场勘查发现,王姑娘的房间只有从隔壁翻窗才能进入。于是张浩敲开了隔壁的房门,不动声色地查看一番后,立即呼叫增援警力,准备抓捕。
抓捕警力到达现场后,对房间内的男子朱某展开询问。很快,朱某就如实交代了翻窗进入王姑娘房间偷走现金的犯罪事实。
无语!偷了钱居然说成赚来的
朱某今年25岁,湖北通城人,在余杭做装修工人也有几年,名下有辆轿车。这几天,朱某在心里盘算,马上就要回老家结婚了,家里正需要用钱,可是身上却没多少积蓄,就这样空手回家的话肯定说不过去,于是他想起了租在隔壁的王姑娘。王姑娘20多岁,在临平这边帮亲戚卖炒货,租在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两人也聊过天,朱某还进过王姑娘的房间。当天下午,趁着王姑娘不在家,朱某偷偷翻窗爬到她的房间,发现床边上有个包,打开一看,果然里面有很多现金。因为自己和王姑娘熟,想到她也要生活费,于是就只拿走了13000元中的7700元。
新郎官,你太天真了!
让民警赶到意外的是,朱某还没认识到自己这样已经触犯了刑法,还天真地问民警,将钱还给事主后,能不能不拘留,因为自己春节还要结婚,民警将其带回接受调查时,他竟然“呜呜”地哭了起来,说钱已经给了自己妈妈,还骗她说是自己赚来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蜀黍提醒:租客朋友们,年底了,大家辛苦一年赚点钱不容易。离开房间一定要记得关好门窗,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尽量不要将钱财外露!出门在外的小姑娘们要更加小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