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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先杀人后出售尸体配阴婚终被判死刑
时间:2017-11-16 10:01 来源: 法制网 点击:

法制网记者赵志锋

法制网通讯员刘怀渊

为了挣钱,甘肃省宁县人马某华利用陕北配“阴婚”习俗,竟然将患有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的女性以介绍对象为由骗出来注射药物杀害,然后将尸体出售从中获取利益,先后残忍地杀害两名女性。

11月14日,马某华被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马某华曾供述称,他作案的原因是他觉得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活着也没人要,还不如死了值钱。

出狱后经济拮据滋生罪恶念头

1955年出生的马某华,2011年因犯拐卖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6年2月2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马某华经济拮据,便想到利用陕北配“阴婚”习俗,将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骗出杀害后出售尸体从中获利的想法。

2016年3月份,马某华联系以前认识的陕北人邱某华(外逃)为其寻找需要购买尸体配“阴婚”的人。邱某华通过王某某了解到刘某家需要购买一具尸体为其叔父配阴婚,遂将该信息告知马某华。

马某华便四处寻找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女性。马某华打听到被害人刘某某患有精神疾病,长期与其母孙某某一起生活,便以给刘某某介绍对象为名前往孙某某家了解情况。

随后马某华从陕西省西安市康复路黑市上流动摊贩跟前购买了一些盐酸异丙嗪(简称异丙嗪)针剂、盐酸氯丙嗪(简称氯丙嗪)针剂和五氟利多片口服药,这些均属镇静类药物。

2016年4月2日,马某华再次来到孙某某家,对孙某某谎称已给其女儿刘某某找到了对象,并且给了2000元彩礼钱。马某华给刘某某注射了一支异丙嗪致其神智不清后,搭乘一辆出租车将刘某某带走。之后,马某华又分几次给刘某某注射异丙嗪针剂。

“女儿在离婚后精神上出了问题,后来病情也越来越严重,自己年龄大了,心想能给娃找个下家也是好的,就同意了。”刘某某的母亲孙某某的证言如是说。

当晚,马某华将刘某某带至甘肃省宁县屈家村其曾租住的废弃窑洞附近的斜坡处后,刘某某死亡。

第二日凌晨,马某华雇佣庆阳市某医院太平间工作的杨某某(不起诉处理)驾驶商务车一同将刘某某尸体拉运至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孙家岔镇某村,贩卖给该村刘某家,并签订协议书。马某华获利35000元,邱某华获利5000元。

4月5日,刘某与其家人按照当地风俗将被害人刘某某的尸体火化后与其叔父合葬一起。

化名“老路”谎称找对象再犯一案

马某华将被害人刘某某杀害并将尸体贩卖后伺机再次作案,其打听到甘肃省镇原县的杜某某平时从事介绍婚姻活动,便自称“老路”,前往杜某某家要求为其介绍对象。杜某某便将马某华找对象一事告诉被告人安某泰,并让其帮忙为马某华找对象。

2016年4月11日,被告人安某泰在镇原县新城街道碰见被害人安某某后,在未告知其家人的情况下将患有一定精神疾病的被害人安某某哄骗至杜某某家中。马某华见了安某某后当即表示满意,并付给安某泰现金4500元,付给杜某某现金2000元。

第二天,马某华将安某某带到甘肃省宁县屈家村废弃的窑洞内,对安某某注射两支氯丙嗪针剂致其死亡。

马某华与以前打工时认识的陕北榆林人陈某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一亲戚因病死亡,二人商定以42000元的价格将安某某尸体卖给陈某某为其父亲配阴婚。当晚,马某华再次联系杨某某拉运尸体,杨某某驾驶商务车与马某华将安某某尸体拉至庆阳市西峰区存放于庆阳市某医院太平间,等待陈某某查验。

4月13日凌晨,陈某某前往庆阳市某医院太平间查验了安某某尸体。随后马某华雇佣杨某某驾车与陈某某一同将安某某尸体往陕西省榆林市陈某某家拉运,当车辆行驶至陕西省吴起县马营路段时被吴起县公安局交警查获。

经延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安某某系氯丙嗪中毒而死亡。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安某泰将安某某介绍给马某华后,于第二日,将安某某的父亲(时龄85岁)骗至家中,安某泰亲自书写了一份内容为“安某某父亲委托其为安某某介绍对象”的委托书和“收取彩礼3000元的收条”,并在落款处签上安某某父亲的名字后让不识字且有严重听力障碍的安某某父亲捺了指印。

马某华供述,他在西安康复路的黑市场上购买的氯丙嗪,因为被害人都有精神疾病,周围也没有人要,人死了后谁也不知道她们生前有没有病,再说死人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他就给她们打针,将她们弄死后用来配阴婚,他知道异丙嗪的药效,觉得应该能够致死。

法院认定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恶劣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华为了通过贩卖尸体而从中谋财,采用大量注射镇静类药物的方式致两名被害人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安某泰在未征得被害人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有精神疾病的被害人安某某介绍给他人作配偶,从中谋利,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马某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安某泰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刑罚实行并罚。

被告人马某华为了通过贩卖尸体实现从中谋利的目的,专门选择有精神疾患的女性,以为其介绍婚姻为名,骗取被害人及其家属信任后,采取连续多次注射镇静剂类药物的方式致被害人死亡,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被告人安某泰虽能自动投案,但到案后不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成立自首。

故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安某泰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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