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房贷偷摩托 “勤俭”小偷被刑拘
被盗摩托车指认 警方提供
小偷来钱容易,往往肆意挥霍。但近日荣昌警方抓获的小偷张某却“励志”节俭,为能够尽快还清自己的房贷,不但省吃俭用还动起了歪脑筋:偷高档摩托卖钱还贷。6月1日,张某在永川落网,后因涉嫌盗窃被重庆荣昌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张某盗窃摩托车案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警察同志,我的摩托车被偷了。”4月23日下午,荣昌市民王先生到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报案称:他停在施济桥加油站附近的一辆价值14000元的白色隆鑫摩托车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和调取监控。民警发现盗窃王先生摩托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
案发当天下午1点,车主王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在加油站附近。下午3点,嫌疑人在摩托车周围反复徘徊,随后靠近摩托同随身工具将摩托车通电后偷走。民警顺线追踪,发现嫌疑人骑车途径荣昌峰高街道后失去踪迹。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后,民警明确了嫌疑男子系张某,曾有盗窃前科。6月1日,潜逃在外的张某被荣昌警方在永川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对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他还交代了作案动机:还房贷。张某称自己平时生活节俭,曾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他已经有改过之心,从来不舍得乱花钱。不过,2016下半年,“励志”的张某买了一套房子,月供要2000多元,自己又没有收入来源,苦不堪言的张某流窜到荣昌作案,窃得一辆白色隆鑫摩托车后因担心被抓还自己将摩托车喷漆改装成黑色。自己骑了几天后,张某将价值14000元的摩托车1200元甩卖。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被荣昌警方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民警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尽量停放在车库或者有人管理的停车区域或停车场。如果骑行在外,应该停在人较多或开阔的地方,尽量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不要停在偏僻的地方,也不要停在马路边和汽车容易到达的地方,防止小偷将摩托车抬上车后迅速逃跑。另外,锁车时,不要只锁后轮锁和龙头锁,可以加装电子报警器,有条件的还可以安装GPS定位装置。
(通讯员: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 李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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