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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亲戚身份开公司受贿 海南一干部敛财近250
时间:2017-06-09 10:54 来源: 法制日报 点击: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处级干部,以嫂子为法定代表人成立公司作掩护,收受好处费2487.76万元,最终被检方查办。

  他就是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陶嘉顺。

  2016年2月25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陶嘉顺受贿案立案侦查。2016年12月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查,2007年至2013年间,陶嘉顺利用职务便利,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7家单位承揽项目提供帮助,通过以其嫂子为法定代表人开办公司作掩护,收受贿款达2487.76万元。4月12日,海南省二中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陶嘉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陶嘉顺未提出上诉。

  经过近两个月的入监教育,陶嘉顺近日被分到职务犯罪监区服刑。

  订立攻守同盟被突破

  2015年12月2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洋浦纪委转来陶嘉顺涉嫌受贿的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研判决定展开全面调查。

  经研究,专案组把海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晏纳入视线,他与陶嘉顺交往甚密。

  两人有一笔钱款往来发生在2015年6月,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是由陶嘉顺侄子陶某给李晏的转款,这恰好是李晏给陶嘉顺儿子陶正川名下房产支付100万元购房资金的时间。

同学行贿牵出受贿案

  陶嘉顺原以为与李晏订立的攻守同盟天衣无缝。可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调查询问时,陶嘉顺最终还是交代了受贿事实。

  2011年初,陶嘉顺担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负责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前期工作。该项目招标之前,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登云找到他,请求陶嘉顺支持并表示会重谢。

  在陶嘉顺的关照下,根据儒艺公司条件制定了相应的招标条件,徐登云最终中标了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C标段咨询设计项目,合同标的额650余万元。该项目完工后,徐登云打电话给陶嘉顺要送给他180万元好处费以表示感谢。

  正巧当时李晏找陶嘉顺借钱,陶嘉顺就给徐登云提供了李晏的一个银行账户,让徐登云把要送给他的好处费转给李晏。180万元到账后,李晏跟陶嘉顺做了确认。

  2012年7月,李晏的路航公司资金周转顺畅了,他向陶嘉顺提出要还他300万元。陶嘉顺让他把100万元打到儿子陶正川账户买房。又过了3个多月,李晏又把200万元打到陶嘉顺大嫂易某某名下的海南嘉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这两笔钱都是李晏用来归还借款的。

  2015年6月,陶嘉顺还特意安排侄子陶某给李晏写了一张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的凭据,以此来证实李晏转来的100万元购房款,已连本带息归还的事实。

  随后,陶嘉顺思忖再三向办案检察官承认,他利用亲戚身份开设嘉正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分包合同的手段收受贿赂的过程。

  帮揽工程收两千余万

  据陶嘉顺交代,2010年初,他担任洋浦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运输,负责洋浦大桥前期工作。当时,在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政部任经理的大学校友华正阳找到他,表示他们想要承揽洋浦大桥工程前期设计咨询审查项目,请求提供帮助,并承诺会给好处费。之后,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通过直接委托方式拿到了合同金额200万元的该项目。后来,按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与海南嘉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分包合同,将给陶嘉顺的好处费约60万元转到了陶嘉顺实际控制的海南嘉正公司。

  2007年至2015年间,陶嘉顺接受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院长续建新的请托,为该设计院承揽洋浦港总体规划项目、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A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洋浦港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洋浦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5年,陶嘉顺通过指定的海南嘉正公司的银行账户,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先后4次收受续建新给予的钱款共计524.4万元。

  2010年7月,陶嘉顺还接受了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叶明兵的请托,为该分公司实际承揽洋浦神头港区填海工程D标段咨询设计项目提供帮助。后来,按照事先谈好的好处费返还比例,在2011年初通过指定海南嘉正公司的银行账户,以收取项目合同款的名义,收受了叶明兵给予的280万元好处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陶嘉顺先后收受8家设计院及设计公司钱财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2187.76万元,加上先前交代的收受李晏还款及给其儿子购房转款300万元,涉案金额共计2487.76万元。洋浦检方最终追回赃款共计1682万余元。(记者 邢东伟)

  专案组推断,这一笔转账可能是陶嘉顺以此掩盖其儿子陶正川名下房产资金的来源,逃避受贿的不法事实。陶嘉顺早已知道自己被调查,而且极大可能跟李晏订立了攻守同盟。

  李晏与陶嘉顺是大学同学,二人关系非同一般。此人在海南建筑工程业界颇有人脉。办案检察官询问李晏时,他一再表示跟陶嘉顺是校友关系,开始声称那100万元购房资金是借给陶嘉顺的。后在办案人员审讯时,李晏交代了实情。

  2011年,李晏曾向陶嘉顺借款180万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于2012年7月通过支付陶嘉顺儿子名下房产购房款的名义,还款100万元给陶嘉顺,之后,又将200万元转至陶嘉顺大嫂易某某名下账户。2015年6月,陶嘉顺闻听反腐败查案风声吃紧,害怕自己东窗事发,纪委查出这300万元有问题,就通过其侄子陶某的银行账户转账130万元给李晏,要求李晏如果被调查时,要一口咬定这130万元是其归还李晏2012年7月支付陶正川名下房产的购房款100万元的本息。

  就这样,二人一拍即合达成攻守同盟。

  在检察官的审讯下,李晏交代了如何帮助陶嘉顺获取高额好处费,联系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提取现金,以及对陶嘉顺如何收取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项目回扣等情况进行了反映。

  专案组顺藤摸瓜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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