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小营村的一处进口猪头冷库,成为北京多个郊区黑作坊的供货商。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每天有大量冷冻猪头从该冷库流向各个黑作坊。
这些没有任何生产资质且生产环境脏乱的黑作坊,将这些进口猪头加工成猪头肉等熟食后,或零售或批发,部分熟食甚至销往批发市场熟食区。经过倒手,每斤肉最高能获得三四倍的利润。
有律师表示,黑作坊和批发市场商户,生产和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均应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冷库明知购买者是黑作坊,仍向其销售的,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在接到新京报记者的举报后,北京市食药监等部门已对部分黑作坊进行查处。
红色院墙,红色大门。
通州区神仙村东北角的这个大院,白天几乎大门紧闭,一到夜里就散发出煮肉的味道。
每到凌晨两三点,就有一辆面包车从院内驶出,定点前往大兴一家食品厂以及朝阳区大洋路批发市场等地。每到一处,司机都从车里卸下一包包同样散发熟肉味道的袋子。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大院实为生产猪头肉等熟食的黑作坊,无任何生产资质。他们所做的,就是从一家冷库低价买来进口冷冻猪头,在加工成熟食后卖出获利。
5月25日凌晨4时许,从通州神仙村黑作坊驶出的送货面包车来到大洋路批发市场,司机将十多袋熟食用板车拉进熟食区一家摊位旁。
神仙村东北角的这家黑作坊,隔壁是一个养猪场,院前的沟渠里污水横流,充满猪粪,距离院子几十米就能闻到浓烈的臭味。
进入院内,臭味夹杂着熟食味袭来,成堆的苍蝇围着人乱飞。
这是一个300多平方米的院落,分前后院,中间是一排砖瓦房,猪头肉的生产及人员吃住都在这里。
前院地面上,丢弃着大量进口冷冻猪头的白色外包装纸盒,包装盒上的标签信息显示,这些货物产地为德国。
砖瓦房内充斥着长期加工熟食之后留下的油腻味道,进屋左手边有多个高约半米、长两米多、宽一米的铁皮桶,桶里残留着发黄且泛着油渍的水。此桶为浸泡猪头所用。
角落里放有一台切肉机,地上的红色小塑料桶内放着加工熟食的铁叉、铁勺等工具,上面还残留着肉沫。
用来煮肉的大锅,还留有余温,上面被一个铁皮盖住。打开铁皮,锅内残留着厚厚的油渍。
房屋左侧连着一间面积约20平方米的简易冷藏室,两侧摆放着十多块长一米多、宽半米的木板,地上遗落着一些已经腐烂的熟肉。
在后院,装着香精、乙基麦芽酚、山梨酸钾等多种食品添加剂的小桶,与杂物垃圾相伴。
后院的角落还放着四个高约1米的铁皮圆桶,盛放着煮肉留下的猪油。
该黑作坊经营者为夫妻二人。妻子王某称,此前他们在附近农贸市场卖菜,今年春节后,经人介绍开始购进德国进口生猪头,加工煮熟后卖出。他们一般在夜晚加工,凌晨由丈夫张某负责开车送货。
据王某介绍,他们一次会买几十箱进口猪头,每箱40斤,两三天送来一次。加工时先进行清洗剃毛等简易处理,再加入酱油以及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放锅里煮。最后,将煮熟的肉放在冷藏室等待运走。
在王某的住处,有大量的进出货单据,总额有数十万元。其中一张写有“送货单”的单据上显示,送货日期为2017年5月21日,总货款275176元。
5月6日上午,通州小营村东北角一冷库院内,大量成箱的冷冻猪头露天堆放,等待装车。
冷库“对接”黑作坊提供货源
神仙村这家黑作坊的进口猪头来自通州区宋庄镇小营村的一处冷库。
冷库位于小营村东北角一处院落内,院落门前没有任何标识,但装有多个监控摄像头。冷库为两层小楼,其中一层为冷冻室,面积约200平方米。
该冷库为北京聚照福泰商贸有限公司所有。新京报记者联系该公司的王姓老板,他说,冷库的进口冷冻猪头,由他进口而来,也有从别人那里拿的。对外售价是带耳带鼻的猪头11000元/吨,不带耳鼻的8700元/吨。
接近该冷库的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该冷库库量上百吨,专门对外销售进口冷冻猪头,已经经营了两年多,主要销往各郊区的黑作坊,每吨猪头能挣三四百元。
5月4日至5月20日,新京报记者对该冷库进行了连日蹲守,发现冷库院内经常露天堆放着成箱的冷冻猪头,不时有平厢货车或面包车进出,将这些冷冻猪头运走。在北京最高温超过30℃那几天,这些成箱冷冻猪头在院内一放就是一天,等车运走。记者注意到,这些车均非冷链运输车。
5月4日下午5时许,一辆京牌面包车从该冷库院内装满进口冷冻猪头后,一路开到顺义区李遂镇李遂村一处白色大门的大院子前。司机下车,打了一个电话后,大门打开,面包车驶入院内后,院门紧闭。40分钟后仍不见该面包车出来。
5月6日上午8时30分,一辆京Q牌照的平厢货车正在冷库院内装货,之后从六环路一路疾驰来到通州神仙村东北的一个院子,花了十多分钟,将车上的一大半猪头卸下离开。
5月20日下午2时许,又是一辆平厢货车满载着进口冷冻猪头驶出,先后前往顺义马坡镇南陈路附近一处院子、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一处院子,分别卸货离开。
记者连日观察发现,该冷库有两辆平厢货车,上下午各出货一次,一车至少250箱。即一天出货1000箱,每箱重20公斤,总共约20吨。这还不包括各个黑作坊自己开面包车前来拉货的情况。
5月6日上午,拉满货物的货车驶出冷库大院,正向各个黑作坊送货。
黑作坊猪头肉流入批发市场
这些黑作坊从冷库进货后,经过加工制成熟食再卖出。部分熟食流入批发市场等地。
通州区神仙村的那处黑作坊,一般选择在凌晨两三点送货。
5月25日凌晨2时20分左右,该黑作坊院内传来搬运货物的声音。2时30分许,一辆京M牌照的东风小康面包车从院内驶出,司机为一名中年男性。
该面包车沿六环路一路开至大兴南中轴路黄村镇附近一家食品厂,在第一个仓库门前,司机停下车辆,熟练地卸下十多袋货物,搬进库房内。
这些由白色塑料袋装着的货物每袋有20多斤,打开一袋发现,都是经过加工的熟食,有猪耳朵、猪头肉等。
随后,这辆面包车开到食品厂区域内第三个路口,早有两辆面包车在此等候。
送货司机又将十多袋熟食分给那两辆车上的人。
离开食品厂后,送货面包车又来到朝阳区大洋路批发市场,直接开进市场熟食区域。
司机下车后找来一辆运货板车,将面包车上的十多袋熟食放在板车上,直接拉进熟食区一家摊位旁。卸完货物后,送货司机从站在摊位旁的另一男子手中接过一张票据后离开。
该黑作坊经营者王某称,他们加工后的部分熟食的确是送到了大洋路市场及大兴区某食品厂,销售价格为10块多一斤。零售价格更贵,可达18-19元/斤。
也就是说,黑作坊以每斤5元多的价格从冷库进货,通过加工后再倒手卖掉,每斤猪头肉的利润最高可达三四倍。
5月27日,通州神仙村一处黑作坊内,生产所用的工具脏乱不堪。
黑作坊无证照经营被取缔
5月27日,根据新京报记者举报的线索,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以及各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通州神仙村、顺义李遂、马坡、怀柔的几家加工猪头肉的黑作坊,以及通州小营村的冷库进行执法检查。
在通州区神仙村的黑作坊,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后,执法人员翻墙进入黑作坊院内打开大门。
经营者王某未能拿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执法人员当场将该黑作坊取缔。
在李遂村的黑窝点处,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未拆包装的冷冻猪头35箱,每箱重约20公斤,产地为德国。
执法人员对这35箱予以查封扣押,同时,对已拆开包装的约50个冷冻猪头、已煮熟的约300斤猪头进行现场封存。
一名员工称,这些进口猪头进货自通州小营村的冷库,平均两天进一次货。
执法人员对该冷库的检查发现,冷库的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自2016年9月20日起,经营项目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其冷库内的各批次产品,也都配有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
冷库内中存放有4个批次、三种包装的进口冷冻猪头。经执法人员现场查验库存冷冻猪头产品报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原产国为德国的冷冻猪头共2700箱,每箱净重17.65公斤。原产国为西班牙的冷冻猪头共1700箱,每箱净重22.17公斤。
这些冷冻猪头的进口商为天津、青岛的进出口公司或国际贸易公司。
冷库工作人员李海红说,冷库内存放的冷冻猪头分别产于2017年2、3月份,保质期到2019年。
据李海红介绍,这些冷冻猪头全部购自国内有进口资质的公司,买来后再批量卖给北京的一些食品加工企业。大多数时候都是食品加工企业派车来拉货,公司有时也会派车送货。
他提供的购销台账记录着每次进货和出货数量,每次销售少则50箱、多则200余箱。
执法人员发现销售记录中只有销售数量、日期、金额等项目,未详细记录送货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李海红说,具体卖给谁,都靠脑子记。
5月27日,执法人员对通州神仙村黑作坊内的冷藏室贴上封条。
律师称冷库应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李海红所说的销售对象——“食品加工企业”,大多为无证照的加工黑作坊。这些有资质的进口猪头为何不直接卖给市场,而是低价卖给黑作坊?
一名做进口冷冻猪头生意的商家说,因为进口猪头毛多,颜色不好看,一般不会零售。这些保质期达2年的进口猪头还存在临近保质期的问题,不好卖给正规厂家,于是黑作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销售渠道。
新京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贸易公司批发销售进口冷冻猪头,价格在每吨1万元左右,产地来自丹麦、英国、荷兰、美国、匈牙利、德国等国家。这些猪头的保质期多为2年。
上述做进口猪头生意的商家介绍,进口冷冻猪头的国内公司要办理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资格,再进行初审和报检。国外出口公司必须是符合国内准入名单,要能够出具原产地证、卫生证书、动植物检验检疫证等。这些猪头从屠宰场到冷库预存最少需要一个月,从欧洲经船运来需要3个多月,到中国再流转批发,算上批发过程中在冷库存放的时间,因此,最终上到餐桌的一部分猪头很可能是半年或者一年多以前的。这类进口冷冻猪头之所以有市场,就是价格便宜。
在5月27日的执法检查中,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人员对冷库内库存的三个品种共计四个批次的冷冻猪头产品进行了抽样并已送检。
通州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队长杜伟利说,从现场检查的情况看,该公司的经营资质基本符合要求,但如果冷库长期给不法窝点供货,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如果冷库进口手续及销售手续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冷库正常销售猪头的行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冷库明知购买者是无证照的黑作坊,仍向其销售,依据《食品安全法》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常莎说,黑作坊和进货的市场商贩,生产和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均应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者及经营者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常莎说,如果黑作坊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面临最高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于批发市场的监管责任,常莎说,如果市场管理者明知商户销售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获悉,其正对涉及从黑作坊进货的食品厂、批发市场等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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