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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子“撞死”老人不予立案 律师支招
时间:2015-04-13 09:5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4月8日,70岁的黑龙江籍老人崔洪芳在慕田峪长城上被一名快速下行的加拿大女子撞倒致死,此事引起读者关注。昨天,怀柔警方向崔洪芳家属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刑事立案。

  怀柔警方表示,涉事加拿大籍女子称其在事发时不慎踩空。另有一名以上的目击者证实,事发时该女子确实身体倾斜,但其是否踩空未予确认。警方在调取慕田峪景区其他地段录像时,未发现该女子与同行男子有追逐打闹行为,综上判定该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在最终拿到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之前,崔洪芳家属一直认为加拿大女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他们认为此事应由警方调查,由检察院来公诉,因此他们一直没有到法院去立案提起民事诉讼。

  现在怀柔警方给出了最终的认定结果。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说,死者家属如果不认同怀柔警方的案件认定结果,一方面可以向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另外也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此问题。

  除此之外,赵三平律师说,家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立案后法院就可以限制加拿大女子出境。由于民事官司主要是赔偿问题,加拿大女子若真的有急事,也可以在提供担保后出境。

  赵律师说,如果现在没有到法院立案,等加拿大女子离境后,再打官司十分困难。即便是官司打赢,要想执行,也特别麻烦,还需要和加拿大司法部门协商。另一种办法是去加拿大起诉,那样更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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