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其他案件>
11岁男孩与伙伴斗气服毒身亡
时间:2008-09-18 17:25 来源: 点击:
        因为与小伙伴们斗嘴怄气,汶上县一名年仅11岁的小男孩竟然喝下农药自杀身亡。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其中一个小伙伴对该男孩的死亡承担一定经济补偿。

  2007年8月13日,谭某与同村五名伙伴在自己家门口打闹玩耍,谭某扔了一块砖头砸在伙伴谭甲的脚上,二人为此争吵了几句。不一会儿,又因借钱的事儿与另两位伙伴发生争吵,被伙伴谭乙推倒在地,随后谭某进入院内不顾他人劝阻,从窗台上拿起农药便猛喝两口。

  邻居要带谭某去医院抢救,谭某却倔强地说不管他们的事,并用粗话把邻居们气走。谭某父母回家后,听说谭某喝了农药,要带谭某去医院治疗,而谭某却矢口否认,父母最终认为是虚惊一场。两个小时后,谭某腹痛难忍,其父母及邻居迅速把谭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为时已晚。

  2008年3月,谭某的父母将谭某的五名伙伴一同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谭某喝药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自身不能正确对待少年儿童之间的正常矛盾,且在喝药之后又极力阻止他人救助,这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伙伴谭甲虽与谭某发生争吵,但争吵与其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另一伙伴谭乙推倒谭某使谭某有了自杀的想法并实施,因而由谭乙的监护人对原告的损害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